在承德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看到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出让老行政中心土地使用权的备案资料。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三条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随之转让。也就是说,约2.73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老行政中心地块出让和地上“办公用房”拆迁补偿两项费用。并明确约定其中“不含原政府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以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由受让人(即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拆迁范围自行进行拆迁安置,费用自理。”
但记者注意到,这份备案资料中“公产房屋”与“独立产权房屋”两份摸底勘查登记汇总表中均没有皇家公司的名称。然而,皇家公司负责人称,据测算,“公产房屋汇总表”中标注的“会议室”面积1157m2中包含皇家公司办公用房面积329.12 m2。
金源房地产公司正是依据这份“忽略”了皇家公司名称的“公产房屋汇总表”对老行政中心进行拆迁。而皇家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摸底勘查一事并不知情。他认为,如果汇总表中包含了皇家公司就应该按照“原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如果没有包含,而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特别补注的在约2.73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不含原政府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以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由受让人(即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划拆迁范围自行进行拆迁安置,费用自理。”的约定,也应该给予补偿。
对于摸底勘查汇总表中皇家公司被“忽略”的原因,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市场交易科科长朱秀增做了回答,“皇家公司尽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持该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所以我们这里没有它土地使用权的备案,那次摸底勘察也正是以土地使用权备案为依据的。”
“皇家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政府有权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后会对该公司的职工予以安置。但是对于拆迁补偿问题,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承德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建中说。
对于皇家公司办公用房被强拆该由谁补偿,负责为金源公司协调拆迁关系的谢某认为,“如果皇家公司的办公用房包含在老行政中心会议室中,会议室已经被作为‘老行政中心办公用房’整体出让,企业(金源公司)不会给补偿;而除此之外的具有独立产权的房屋,企业会与之协商解决。老行政中心的地卖这么久了,政府补偿工作没做好,才出现这样的情况。”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霓主任表示,就此情况他们多次向上级汇报,争取为皇家公司的安置补偿讨个说法。
皇家公司认为金源房地产公司强拆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事发不久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此事至今尚未立案。对此,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一位负责人说:“此案目前在受理阶段,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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