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重庆抓获的十九个涉黑团伙中唯一女首犯谢才萍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谢才萍被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图为谢才萍团伙成员相继被押解上警车。 中新社发 银雪 摄
中新网重庆11月3日电(郭虹 银雪 杜远)记者上午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谢才萍和黎强两团伙涉黑案审判长洪涛今天下午将直面媒体记者,对案件庭审过程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上午,随着洪涛宣读判决书的话音落下,备受关注的重庆女黑老大、文强弟媳谢才萍一案的一审落下帷幕。10月31日,同样由洪涛担任审判长的黎强等人“涉黑”刚刚结束为期6天的庭审。
据介绍,今年40岁的洪涛于1988年4月,考入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法警队、执行庭、刑一庭从事书记员、助审员工作;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08年4月以来,任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其中,2004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06年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自1995年以来,洪涛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曾主办市五中法院分设建院以来的首件刑事案件——李安模故意杀人案。2008年办理了余国胜等5人“涉黑”案、吕红兵等8人“涉黑”案、陈波等15人“涉黑”案、程强等13人“涉黑”案,对“涉黑”案件的审理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
在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中,洪涛担任审判长。针对被告人人数多达22人,辩护人多达21人,起诉罪名多达8项的情况,合议庭预测到庭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内部作了明确分工。审判长洪涛主要负责庭审的全面驾驭,主持质证和辩护,合议庭成员江玲、马成楷各负责四个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讯问。
法庭调查阶段从10月14日上午9:30到晚上21:30结束,仅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全面审查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重点审查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保护伞”的事实,法庭质证阶段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提出的异议。注重庭审节凑的把握,既保证了公诉人的依法公诉,又保护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对于重复发问及不文明的言辞,及时依法予以制止。
法庭辩论阶段,洪涛作为审判长引导诉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是否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2个争议焦点问题,从10月15日下午16:30到深夜22:30,展开了长达6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事后,参加旁听的15名代表委员对庭审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庭前准备充分,组织得力,庭审规范有序,整体水平质量高、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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