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0月30日电(记者 袁爽)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田丰(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9年,田丰在担任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任职升职、工作调动、罪犯服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万余元。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田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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