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焦作10月26日电(记者 侯伟胜 通讯员 李孝斌)焦作市一5旬农村妇女以给他人介绍媳妇为名,通过收取定金、见面礼、彩礼等手段,骗取23万余元。记者10月26日从修武县法院获悉,该妇女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崔某今年52岁,是修武县郇封镇一村妇。此前曾因介绍、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她发现部分农村男子娶媳妇难,就联合四川省巫溪县一对姐妹(分别是30岁和22岁),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
崔某利用当地农村结婚前要“相亲、定亲、典礼(也叫结婚)”等习惯,自己亲自参与,或是带着四川姐妹参与,一步一步分批次骗取受害人钱财。她们和对方结婚几天后,就会择机迅速消失。
据检方指控,崔某参与诈骗9起,诈骗现金23万余元,四川女子卢某姐妹参与诈骗3起,诈骗现金8万余元。修武县法院审理认为,崔某、卢某姐妹虚构事实,借婚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卢某姐妹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分处罚金10万元、3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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