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为招揽生意大厅养鳄鱼 市民质疑不安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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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店为招揽生意大厅养鳄鱼 市民质疑不安全
2009年10月26日 13:46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一条活生生的‘吃人鳄鱼’养在我们这里一家饭店大厅内,太吓人了!”昨日,市民老李打来热线称,林州市一家饭店靠鳄鱼招揽生意。

  该饭店位于太行路,进饭店大厅,记者看见一条1米多长的鳄鱼在一个圆柱形的鱼缸里养着,几个小孩在围着观看。鱼缸的玻璃厚度约有两厘米,玻璃缸上边用两块大理石板盖着。玻璃缸上贴着一个“鳄鱼凶猛,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据饭店服务人员介绍,这条鳄鱼是前不久从外面买来的,大概有30公斤重,当时是以每公斤三四百元购进的。当询问鳄鱼是否可以供客人吃时,服务人员回答说:“鳄鱼只供观赏。”

  饭店养鳄鱼是否合法?昨日,林业部门的同志解释道:“养殖鳄鱼,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养殖许可证。即使许可养殖,对养殖鳄鱼的环境也有明确要求,必须能保证安全。”

  据悉,在该市靠养鳄鱼招揽顾客的饭店还有几家,该市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首席记者 张志立 通讯员 邓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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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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