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诽谤罪在京被控制,供认制造“艾滋女卖淫”事件
昨日,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涉嫌制造了“艾滋女卖淫”事件的北京人杨某已被刑拘。为了报复前女友闫德利与其分手,杨某先是到闫老家散发诽谤传单,又到网上发布类似内容,引起广泛关注。
警务通号码成“嫖客”手机号
保定市公安局发言人说,10月21日,容城县警方在北京市宣武区某小区,将杨某控制。杨某对案件“供认不讳”,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保定警方查明,去年3月,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6月,闫德利提出分手,杨某不同意,对其百般纠缠,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
其间,闫德利家人曾与杨某在北京和容城,先后两次发生肢体冲突。第一次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平息;第二次冲突后,杨某以被打为由,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并索要了有关民警的电话号码。
8月初,杨某从中关村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与闫德利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250张A4纸上,配以诽谤文字,于8月21日和26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到容城散发。同时,他通过手机彩信,向闫德利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
8月底,杨某以闫德利的名义开设博客,设立QQ空间,在百度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德利患有艾滋病、被其继父强奸等事实。
同时,闫德利及其大哥手机通讯录上的二百余个电话号码,以及容城警方曾交给杨某的警务通号码,都被杨某在网上公布,称这些机主均为曾与闫德利发生关系的“嫖客”。最后,杨某又向互联网上传了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
警方称将严肃处理“造谣者”
就警方控制杨某的细节,河北容城县公安局多名领导都表示“不便透露”。对于河北警方将杨某控制的具体地点,北京警方表示不清楚。北京警方说,闫德利事件发生后,河北警方与北京方面联系过,对于案件情况北京警方不予表态。
手机号曾被公布为“嫖客”号码的容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孟贺安说,作为受害人,他已按规定对此案进行了回避。孟贺安此前曾表态,将联合其他手机号被公开者一起起诉作案人。
保定警方表示,杨某假冒他人名义,捏造事实,大肆散播侮辱诽谤他人的图文视频,给闫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社会影响恶劣,“警方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警方吁请媒体对闫德利及其家人隐私的关注保持节制,“以免加剧闹剧的始作俑者对受害者的伤害。”
此前,多名法学专家分析,“艾滋女卖淫”案的发帖者,将面临诽谤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以及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多项指控。
获悉杨某被拘的消息,闫德利及其家人十分欣慰。
- 追访
前男友曾因盗窃被拘15天
据查,杨某户籍地址为朝阳区光华路某家属院,生于1976年8月,已婚,1992年曾因盗窃被朝阳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
此前,闫德利家人曾透露,杨某在朝阳区一个拆迁办工作。但知情人士透露,杨某其实在朝阳区十里堡北里一家拆迁公司工作。公司资料显示,确有杨某其人。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该公司所在地,但是公司办公室大门紧闭,贴在红色绒布上的公司标牌也被撕下,只留下胶粘过的字迹。据该大厦其他公司人员讲,这家拆迁公司很少见到有人来此上班。大厦保安称,最近一次见到该拆迁公司的人还是十一期间,此后再未见过,该公司平日也很少有人来上班。对于公司是否有杨某其人,保安并不了解。
- 事件回顾
12日,一名自称保定容城闫德利的写手,在网上不仅公布了闫德利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以及大量闫德利日常照片及艳照,更公布了引发媒体热炒的279个“嫖客”号码。该写手自称曾经卖淫,并患有艾滋病,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14日,有媒体以《“艾滋女”公布性接触者号码》一文,对网络上的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引发了网络上的新一轮转载和转帖。
16日,自称闫德利的人接受媒体采访,称此举目的是要找到失踪的未婚夫,并自称不日将离世。网络跟风加剧。
17日,记者赴保定容城调查发现,闫德利确有其人,但其家人接受采访时称该博客并非闫德利自己公布,而是有人恶意中伤。闫德利称,自己从未在网络上发帖,更未接受媒体采访。
18日,当事人闫德利返回老家保定容城县,接受艾滋病检测,并到派出所报案。
19日,容城县委宣传部对外发布,经过容城县、保定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家机构三次对闫德利进行的血液检测,结果均证实闫德利没有艾滋病。容城县公安局就闫德利事件成立专案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侦查。
21日,河北警方在北京某小区将闫德利前男友控制,该男子承认炮制“艾滋女博客”和传单。
记者 孙旭阳 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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