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准备自己抚养捡来的女婴,后因涉及罚款遂策划将女婴卖给他人获利,两名湖南籍农民因一念之差被送上被告席。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谢申海有期徒刑2年,判处刘喜菊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
现年43岁的谢申海与38岁的刘喜菊在贵州凯里打工并同居,生育的儿子已5岁。今年6月1日,谢得知在其打工的瓦厂附近山坡上有一名女婴,便抱来准备自己抚养。后来听说自己抚养可能要交罚款,便萌生将女婴卖掉的念头。谢出面联系在江苏南通的堂妹,找到一对买主,并谈妥一万元的“领养费”。
一周后,谢、刘二人带着儿子和女婴,从贵州凯里乘上K112次旅客列车,欲到上海后与前来接站的堂妹一同到南通。次日12时许,列车到达上海南站,当他们出站时,因形迹可疑被值班民警拦下盘问,谢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郑妍 尚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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