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36名网友组建网民巡逻队 上街抓贼引狂热粉丝——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郑州36名网友组建网民巡逻队 上街抓贼引狂热粉丝
2009年10月23日 09:44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网虫巡防队正式成立,每4人一组巡逻,刚“上岗”就抓俩嫌犯  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21日晚上,一名在绿城大街上偷自行车的小偷栽了。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将他拽住的这几个人,是全国第一支“网民义务巡逻队”。

  首次巡逻就逮住俩嫌犯

  10月21日晚上,郑州市大巡防正式启动。刚刚组建的“网民义务巡逻队”也首次上街巡逻。

  “看,那人有点怪。”晚上11点多,在沙口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处,“网民义务巡逻队”的一名队员小声说,见一名男子骑一辆没锁的自行车,不时回头张望,形迹可疑。

  带领他们巡逻的沙口路派出所民警赵光辉随即和几名巡逻队员迎上前将其拦下。该男子下车后突然撒腿就跑,一旁的巡逻队员迅速追赶,跑不到10米,就将其拽住。

  “这自行车,是偷来的。”派出所里,该男子承认。目前此人已被治安拘留。

  “赵警官,俺发现有一个人,不大像好人,你们过来看看。”20分钟后,“网民义务巡逻队”正在大孟寨村巡逻时,接到一村民的报告,赵光辉随即和“网民义务巡逻队”对一名暂住在村民出租房的外来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男子是一名网上通缉罪犯,将其当场抓获。

  “不错嘛,大家伙第一天巡逻,就逮住俩。”“网民义务巡逻队”的大张说。

  网上相约 36人自愿组成“网民义务巡逻队”

  “他们均是在网上联系后,自发成立的义务巡逻队,这在郑州是第一个。他们也在网上查了,此前全国也没有过,所以,有人就称他们是‘全国第一支网民义务巡逻队’了。”

  “网民义务巡逻队”发起人——沙口路派出所民警赵光辉介绍说,他们一共有36个人,有人大代表,有政协委员,有老师、医生,还有法官、律师。

  “他们平常为社区服务,一听我在网上说公安机关要搞大巡防活动,他们都积极响应,于是,‘网民义务巡逻队’就成立了。”赵光辉介绍,他们不要工资,不要报酬,完全是义务劳动,一下班就相互联系,并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时间,来合理安排巡逻:每晚4人一组分区巡逻,晚上7点上班,凌晨3点回家。

  他们之间,很少知道对方的真名,也不刻意去打听对方的工作单位,但对网名十分熟悉。一块为辖区群众服务时,就是同事。

  网民“蓝陵王”说,平时正常上班,双休日或下班后无聊,不想虚度光阴,就想做个“许三多”,想做一点对社会、对自己有意义的事情,大家伙在网上一聊,觉得挺有意思的,就加入 “网民义务巡逻队”了。“看到有比我年龄大的、官衔高的、还有不少是有钱人,我心里就更热乎了。”

  刚上街亮相,就引来狂热粉丝

  赵光辉说,刚刚成立“网民义务巡逻队”时,有人担心发现小偷也不敢抓,因为他们不是民警,没有执法权。还有人担心,一旦抓小偷时将小偷打伤,不但触犯法律,还会惹上官司。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蓝陵王”当起了“说客”,在网上专门做大家的思想工作,打消队员们的顾虑:“首先,我们是在民警的带领下上街巡逻的,我们的任务是协助民警;其次,如果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或刚刚违法正在逃离,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抓嫌犯的权利;第三,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我们不能自己判断或作出决定,要赶紧告诉附近的民警;第四,我们在巡逻或协助民警抓获不法分子时,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经过培训,大家伙知道了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没有了担心,就更积极了。” 赵光辉说。

  “我能与你们合个影吗,你们的QQ群是多少,我能加进去吗,要成为你们的队员,需要什么条件?”在农业路与沙口路,“网民义务巡逻队”正在巡逻,一位狂热的市民跑过来,缠着巡逻队员要合影,还要一起巡逻,民警赵光辉对大家说:“没想到,我们也有了自己的粉丝,看来以后在巡逻的时候更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啊!”(河南商报)(商报记者 胡巨阳 通讯员 刘立 张言 王瑞华)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