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11月1日实施
由北京市质监局发布的《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1月1日实施,规范提出,停车场和主要车站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对于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车站及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具体要求,停车场应设场内限速15km/h,出入口限速5km/h的标志;建立停车场安全值班制度,按停车数量配备昼夜值班人员;建立场站设施每日安全检查制度等。
另外,规范分别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其中,要求驾驶员在能见度较差的风雾雨雪天气及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应保持安全车速,不宜超车;遇积水路面,水情不明和积水深度超过车轮半径时,不宜通过等。乘务员则要求在进出站、拐弯、经过繁华地段及能见度较差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提醒路边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安全;熟悉紧急救援预案,如遇突发事件,迅速组织乘客转移,协助抢救伤员。 (记者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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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枢纽已加装电子眼
昨日记者了解到,全市目前共有公交场站500多个,其中大部分都位于郊区,五环内的58个公交场站早已加装了电子眼,以此保障运营安全。
至于规范中要求的“主要车站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公交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指动物园、西直门等公交枢纽,目前也都已经加装了电子眼,如果是市区所有车站都装电子眼,在具体实施上可能没有条件。
另据运营郊区线路的八方达公司消息,该公司已建立了公交场站监控系统,200多个场站中,建立视频监控的有160余个,每个场站安装了3-4个摄像探头。可以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场站安全状况。此外,九成以上的场站四周都建立了周际报警系统,通过红外线监控外来人员和动物进入。
记者 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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