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10月20日电 (记者 袁爽 通讯员留笑清) 只因一时粗心大意未关好车门,致使一名乘客在车辆行驶中擅自下车摔死。近日,浙江衢州龙游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公交车司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今年5月11日的上午,公交车司机许某驾驶一无人售票普通客车,从龙游县城驶往该县东华街道横路祝村。途经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时因有乘客下车,许某打开后车门让乘客下车。此后,许某在倒车镜中看到有位女乘客也站在下客车门边上,好像要下车的样子。许某以为这名乘客可能就在前面点的地方就要下车的,便有点疏忽了,在未关闭后车门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前行。
当车辆行驶至开源路百依家纺门口路段时,女乘客张某因为目的地已到,便在车辆仍处于行驶过程中时,擅自从敞开的后车门下了车,受车辆惯性作用而摔倒在地。此时,车上的其他乘客大喊:“有人从车上摔落下去了!”,听到喊声的许某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女乘客张某已受伤,不省人事。
许某和其他乘客随即将张某抬上公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但由于张某头颅严重损伤,导致脑功能急性衰竭,抢救无效死亡。该县交警大队认定:公交车司机许某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乘客张某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违章驾驶车辆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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