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9日)审理了又一起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孪生兄弟张波、张涛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5项罪名。
起诉书指控,自2007年上半年以来,被告人张波、张涛纠集被告人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与被告人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在重庆市万州区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为骨干,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达14人。
为强化组织结构,被告人张波、张涛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如统一配发杀猪刀、新成员须干事试胆、以资历和工作获取报酬、新成员应当尊重老成员、出事之后要保密等。同时,用赌场渔利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及其他生活开支,以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控制。
该组织在形成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一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6月,被告人张波、张涛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及影响与被告人刘华莉、邓德祥等人合伙,采取持枪滋事、强行搭账等手段在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天城镇、熊家镇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文传建、熊德江等人维护赌场秩序,还安排谭言兵、张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赌博行业,从中抽头渔利,获取非法利益。
该组织在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还实施故意伤害4次,致6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过24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发起、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张涛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两名被告人直接参与或者授意其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均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被告人应当分别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非涉黑被告人邓德祥被检察机关指控犯开设赌场罪,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逃逸,未能到庭受审。法院当庭依法裁定对其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中止审理,待抓获归案后再行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次受邀前来旁听庭审进行现场监督的不仅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法院的司法监督员。本案由二中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王子伟担任审判长,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记者秦力文 通讯员张瑞雪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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