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十月十九日电(索有为 林晔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九日对广州“黑龙会”涉黑一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决,判处该组织为害一方的“黑老大”冯志希死刑。该组织非法持有枪枝弹药,曾大肆进行暴力犯罪,并致二人死亡。
法院一审查明,二00五年七月起,假释人员冯志希和刑满释放人员冯志钊以非法谋利为目的,纠集近二十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拜关二哥”的形式,成立了名为“黑龙会”的组织(对外称“冯氏发展公司”)。在近一年的时间内,该组织疯狂作案、为害一方:纠集“黑龙会”成员围攻并强行霸占大纲领村村建工程项目,非法获利十八万元;组织并指使团伙成员大肆进行暴力犯罪活动,实施故意伤害,并致二人死亡;非法持有枪枝弹药;组织成员在当地酒家、发廊、烧烤档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行垄断当地工业垃圾回收和长途货车加水行业等手段非法获利;为赌场“看场”和收取保护费;非法介入民间纠纷,欺压民众等。“黑龙会”对广州白云区竹料镇大纲领村、竹一村、竹二村一带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二00八年八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冯志希和冯志钊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十二名“黑龙会”骨干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冯志希、冯志君等对原判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十九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对于维持被告人冯志希死刑的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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