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除恶务尽 重罪重罚
昨日下午,法庭进入辩论阶段,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幺宁在陈述完公诉意见后,这位“全国十佳公诉人”当庭发表“打黑宣言”:对于这样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理应“重罪重罚、罚当其罪”,以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
经过近两天的法庭调查,庭审在昨天下午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开始后,曾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的女检察官幺宁发表了公诉意见。她首先分析了谢才萍涉黑团伙的犯罪事实,指出其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此后,面对法官、辩护律师和台下22名被告,她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谢才萍涉黑团伙一案对当下社会具有重要的警醒意义。幺宁还发表了长达7分钟的“打黑宣言”。幺宁说,“黑社会”之“黑”,在于其对主流社会的反动、在于其侵蚀国家政权的肌体、在于其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幺宁说,谢才萍涉黑集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严重危害了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这起黑恶势力案件,盘根错节,利益集结,牵扯面广,影响面深,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再加上时间持久,台下两名此前身为警察的被告,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和信任,令人痛心。
幺宁最后说,对于这样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理应“重罪重罚、罚当其罪”,以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标。旁听席上,有些群众伸出了大拇指赞叹“幺宁的打黑宣言说得漂亮,道出了群众心声。”
场内花絮
谢才萍庭上最活跃
每次发言絮絮叨叨
尽管语焉不详,或者支支吾吾,但每次审判长询问谢才萍对公诉人以及其他被告的举证和申诉是否有意见时,谢才萍几乎不落下任何一个发言机会。
尽管双手被扣,但每次说话时,她总是会自然举起双手,手势很多。偶有一两次审判长问她是否有意见,她站起来一边走,一边挠头,似乎在努力回忆,等走到麦克风前,她又高声迅速回答,“审判长,我没意见”。
与其他21个被告相比,谢才萍在庭上表现出旺盛的精力。她不仅坐着时的动作多,发言也多,10多小时的持续庭审始终没离开过庭审现场,但审判长一发问,就迅速站起来滔滔不绝。
保护伞副所长
法条倒背如流
公诉机关指控两警察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分别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这两人分别是某派出所原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
在自辩过程中,曾经是派出所副所长的郭胜,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字里行间还带着点官腔。对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倒背如流,为自己辩护,称在收到谢才萍赌场送来的6万元钱时,他就知道其中3万元是送给其他民警打点关系的,所以他的受贿金额最多每次3万元,3次共9万元,而不是检方所指控的18万元。
他还理直气壮地说:“如果送给其他人的钱也算他受贿,那么甘勇去接的钱,再给我的,那么只算甘勇受贿,我就无罪。”
对于他的辩驳,检方称,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法条倒背如流,知法犯法,多次包庇谢才萍等人,应当从重处罚。
黑色三姐妹
车牌尾数都是66
在这个组织中,只有3个女人:谢才萍和她的姐妹陈晓蓉、黄冬梅。这3个女人个个都不简单,陈晓蓉、黄冬梅如同谢才萍的左右护法,谢才萍让她们监督坐庄股东,每天工资1000元,还让其在场子里“放水”。
昨日下午,法庭在多媒体屏幕上展示了3个女人被扣押的车。谢才萍的车是红色奔驰,车牌号为:渝AQF666;陈晓蓉、黄冬梅的都是奥迪A6,车牌号尾数都是066。
被告最后陈述
谢才萍 一直以来,发言很积极的她,不知道是不是感到无力回天,在最后陈述阶段,她什么也没说,不过,还是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书面的陈述词。
罗璇 “我觉得我是被人蒙蔽、欺哄才走上这条道路的,又不太懂法律,请法院从宽处理。”
陈晓蓉 “我没有参加黑社会组织,没有开赌场,请法院依法判决。”
黄冬梅 “我做的都是老板安排的,我不是主犯。请法院从轻处罚。”
郭胜 “我认为我只有一个罪,就是受贿罪,请求法院公证、依法判决。”
甘勇 什么也没说,也交了一份书面陈述词。
场外花絮
五岁孙女学“法”
昨日晚上九点,市五中院大门口灯火通明,上百名群众聚集在法院门口等着庭审结束。在法院大门口悬挂的院牌前,一个年过五旬的老汉,一边用手指着法院的“法”字,一边教怀抱着的女孩“法”字的读法。老汉告诉记者,他是一名运输工人,白天要工作没时间,晚上吃完饭后,才带着自己五岁的孙女过来看一看。“听说受审的是个黑社会的女老大,带孙女过来就是想教她以后千万别做坏人!”老汉说。
审到四点也要等
时间越来越晚,市五中院门前聚集的群众却越来越多。人们纷纷议论,不知庭审何时才能结束。这时,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突然说了一句,“听说要审到四点钟”,并向着人群伸出了四个手指。这时候,人群中一阵骚动,不停有群众核实究竟是四点钟还是十点钟。“审到四点钟也要等!”人群中一位身着深蓝色夹克的中年男子大声说。(本版稿件记者 莫学庆 唐中明 罗彬 罗玺 王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