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女孩王洪(化名)在网吧巧遇偷自己手机的常某,便叫男友“收拾”常某,男友带俩朋友对常某殴打、恐吓,限制人身自由长达5个小时。昨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王洪及参与此事的其他几人全部获刑。
2009年3月初,在郑州某公交车上,王洪突然被人撞了一下,后发现身上的手机被偷,她就认定是撞自己的人偷走的。3月15日晚,王洪在郑州老鸦陈一网吧内突然发现了公交车上撞自己的人,于是她很快通知了男友侯某。
侯某带朋友杨某、李某到达网吧后,将王洪所指的常某骗出,然后进行殴打、侮辱,长达5个小时,直到常某委托朋友将所盗手机送来。
法院认为,侯某、王洪、杨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侯某拘役六个月;王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杨某拘役五个月,李某拘役五个月。(记者 张雅平 通讯员 崔娟娟 李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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