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透明评估拍卖 当事人自觉配合
9月27日,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的首席信用风险管理官与几位华夏银行代表向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两面锦旗,据悉,梅州中院不久前刚替华夏银行执行回2.27亿元的金融债权,华夏银行此举是为了表示感谢。
2004年9月,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与一家集团公司签订了2亿元借款合同,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由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某公司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自2006年3月开始,集团公司未能如期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也未能归还借款。2007年2月,华夏银行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月,广东高院判决集团公司败诉,向华夏银行清偿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共计2.27亿元;华夏银行对海南某公司提供的借款抵押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008年1月,广东高院将案件指定给梅州中院执行。
梅州中院接案后,立刻开始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负责这桩该院历史上目前为止标的额最大的执行案,先后制订了多套执行方案,力争圆满执结。
随后,执行法官频繁地往返于上海、海口和广州之间,希望集团公司、海南某公司和银行三方能达成和解协议。但是,由于集团公司已陷入破产境地,没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三方最终没有达成和解。
为此,执行法官及时采取了另一套方案。获得三方同意后,执行法官对海南某公司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依法进行评估拍卖。评估拍卖时,执行法官将每一个环节及时向三方当事人详细通报情况,耐心解释和答复,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积极配合。最终,经一系列评估、摇珠确定拍卖委托方、公开拍卖等程序,这座五星级酒店最终以2.2亿元的合理价格拍卖成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华夏银行的利益。
作者: 黄义涛 谢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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