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63万元,还有260多万元说不清来源,荥阳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武今明,一审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其部分个人财产和其受贿所得。
现年57岁的武今明,此前系荥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处级),荥阳市、郑州市、河南省三级人大代表。2008年6月,郑州市纪委接到举报,武今明涉嫌受贿犯罪。
经查,2005年至2007年间,武今明兼任郑州市中原路西延工程(荥阳市段)建设指挥部政委,在工程承包、质量监管、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商陈某、常某提供帮助,收受陈某现金86万元人民币,收受常某商品房一套,价值88.3万元人民币。
武今明还把父亲和岳母的生日改为每年的1月1日,从1995年担任荥阳市领导至案发前,每年1月1日,他就大摆宴席,广发请帖,邀请荥阳市大小机关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为其父亲和岳母祝寿。仅这一天,武今明收取的钱物就多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武今明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依法没收其受贿所得人民币200多万元,来源不明的人民币260多万元、港币2000元、美金2053.03元,上缴国库。(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张建军 李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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