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邮政局员工投诉被强制销售,负责人则称要求已取消
“不卖出600元月饼,就要扣发我们500元节日费,并另从9月生产奖中扣罚100元。”近日,广东连州市邮政局员工李小姐(化名)愤然向本报投诉。但邮政局负责人称,强制性要求已经取消,节日费已经全部下发。
所有员工都有销售任务
李小姐告诉记者,今年9月1日,邮政局下发指令要求,她除了要完成月饼个人销售任务1000元外,还要分摊班组3000元的销售任务,他们班组共6人,平摊下来,她今年月饼的销售任务高达1500元。
她表示,邮政局的所有管理人员、投递人员和柜台人员也都有指标。由于任务过重,职工们集体抗议,后来邮政局将个人销售任务从1000元减少到了600元。
李小姐的说法在她提供的一份《关于开展2009年中秋“思乡月”营销战役劳动竞赛的通知》中得到了印证。该文件印有“连邮劳竞【2009】15号”的字样,并盖有连州市邮政局的公章,文件中的销售目标中要求员工完成月饼销售1.35万盒,同比增长23%;在个人任务部分写有“全体员工人均销售1000元,班组长、支局长、职能以上管理人员人均销售1500元,大客户经理人均销售20000元”的字样;在考核办法中提到“节日费500元,没有完成不发放”,“9月生产奖金人均扣罚100元,单位负责人扣罚150元”。
强制销售做法不是首次
这项“任务”让李小姐颇为头疼,她告诉记者,连州是欠发达地区,邮政局代销的月饼价位在50元-100元之间,农民嫌贵了,县城的人又嫌不够档次,所以很难卖。
据李小姐反映,这种强迫员工销售的做法已经出现过多次,去年中秋,他们个人的销售任务是300元,班组的任务是3000元;奥运会期间他们还摊派了奥运贺卡的销售任务。
负责人:节日费已全下发
对此,记者采访了连州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该邮政局范局长的回答是:“没有此事!”当记者提到下发的通知时,范局长表示:“之前确实下发过这个文件,但是在9月5日取消了。”
范局长告诉记者,现在月饼销售的策略是以奖励为主,员工完成销售任务的将按销售额的8%予以奖励,不管是否完成任务都会下发节日费,并不再扣罚生产奖金。
在范局长提供的一份表格中,上面写有141员工的名字和节日奖金额,表格上的时间为9月15日。范局长表示,在9月20日前所有员工都已经拿到了中秋节日费。
但李小姐反映,截至9月24日,他们单位只有支局长拿到了节日费,她虽然已按任务买了月饼,节日费依然没有到手。(记者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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