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记者 闫文陆) 新疆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9月25日说,截至目前,新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严厉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工作中,共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949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232起,行政拘留212人次,因酒后驾驶昭示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
据介绍,8月15日开始,新疆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大路面巡查控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各地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饭店、娱乐场所周边道路等酒后驾驶易发路段为重点,最大限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区域联勤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管控。工作中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建立与公安巡警、医疗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整治时,派出所、巡警等部门均派出警力与交警配合,医疗部门随警行动,随时做好采血准备,对于呼气测试有异议或达到醉酒标准的,由医疗部门当场对当事人进行采血,立即进行血液酒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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