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只办结婚不办离婚 负责人:我们无加班工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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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只办结婚不办离婚 负责人:我们无加班工资
2009年09月25日 04:47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有报道称:“十一”当天,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将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

  消息一出,立即引来热议,多位市民称此举纯属莫名其妙,太有中国特色了。而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也称,这是片面传递了消息。

  上级机关:

  结婚离婚都应该办

  针对该报道所称“十一”当天,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消息,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期间,各辖区婚姻登记中心是否办公,工作安排各不相同。

  对于“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不赞同:“毕竟结婚和离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我们没有权利说哪天只能办什么,不办什么。”她介绍,如若符合法律规定,则应尽力为其办理,因此,结婚、离婚应该都能办。不过,从中国人长期形成的观念看,在祖国六十周年华诞的大喜日子,仅为新人办理结婚,也可以理解,“毕竟结婚重视的是纪念日,而离婚则不然”。

  该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国庆期间加班,并无加班工资,完全是义务为人民服务。

  渝中区:

  原则上只办结婚登记

  尽管如此,记者昨日走访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时,了解到:个别婚姻登记中心对于市民“十一”期间办理离婚手续,仍坚决在说“不”。

  昨日,渝中区婚姻登记中心当班工作人员,肯定了“‘十一’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说法。为什么不办离婚?“因为‘十一’假期,我们是专门为结婚的新人加班,所以只办结婚!”该人士表示。

  渝中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康洪英表示,尽管该区有打算在国庆期间拿出一天时间,值班办理结婚登记。但具体哪天办理,还未确定。至于“只办结婚不办离婚”,康表示,原则上仅办理结婚登记。因为今年“十一”是国庆60周年,婚姻登记处正是为了给新人圆梦,为他们留纪念。

  江北区:

  “离婚不用选良辰吉日”

  态度较坚决的是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中心主任吕玉国明确表示,由于人员吃紧,今年国庆期间,不会安排专人值守登记中心。不过,该区“节假日可预约登记”的服务仍将继续开展,结婚的市民须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在节前完善一切手续。届时,中心可安排人员,为其服务。

  吕主任明确表示:此预约服务,仅限于预约登记结婚,不提供预约离婚服务。“新人结婚,是为了选个良辰吉日;离婚,不用选什么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吕主任认为,离婚双方,若在意选一个特殊日子离婚,还不如不离。

  而巴南、北碚、渝北、大渡口等区县婚姻登记中心则表示:国庆期间,婚姻登记中心休假。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曾觅

  市民看法

  凭啥离婚就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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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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