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商丘9月24日电 (记者 周梅媛 通讯员 蒋亚伟) 一无业女子将男网友骗到其住所后,先与其发生关系,而后通知其同伙进门捉奸,并对男网友进行抢劫。9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红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1月4日晚20时许,陈红将网友葛亚骗至睢阳区东方办事处侯庙村委会相庙村陈红租房处,两人发生关系后,陈红短信通知其两位朋友到场,三人对葛亚进行殴打、捆绑。葛亚被打晕后,抢走葛亚的中华轿车一辆,现金300元,手机和小灵通。案发后,赃物手机、小灵通、轿车归还被害人。
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够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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