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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二审宣判,作出了(2009)川刑终字第690号刑事判决: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历时9个月的孙伟铭案终于尘埃落定,而对于其父孙林而言,苦难才刚刚开始
本刊记者/李邑兰
离二审结束还有半个多小时,孙林躺在病床上,竟然睡着了,鼾声如雷。
“许多群众将我看成是大逆不道,罪大恶极的人,我非常痛苦,我自认为还是一个良好的公民。”在四川省高院的庭审现场,成都“别克醉驾案”肇事者孙伟铭这样陈述。
“非常听话,非常孝顺”,直到现在,提起儿子孙伟铭,孙林还是会竖起大拇指,“所以我拼了老命也要帮他。”为此,他四处筹钱、卖房。
“父亲就该做父亲该做的事,而儿子的事,就交给法律去解决。”9月5日晚,央视《新闻周刊》,主持人白岩松称赞了身为父亲的孙林对儿子的付出,“父爱如‘林’”。
孙林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眼眶已经泛红。“好热!”他一遍遍示意家人将病房内的温度调低点,再调低点。
但,空调遥控器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室内温度已经是20℃了。
深渊
儿子孙伟铭出事那天的情景,至今仍被媒体反复提起:
2008年12月14日下午5点左右,孙伟铭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从成龙路往成都郊外的龙泉驿方向行驶,在卓锦城路段蓝谷地附近先后撞上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载有5人、自重1.3吨的长安奔奔车内4人死亡,1人重伤。
经公安交通部门鉴定,孙伟铭驾驶的别克车在碰撞前瞬间的行驶速度为134~138km/h,大大超过行驶路段60km/h的限速;孙伟铭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8mg/100ml,超过了标准值80mg,属于醉酒驾驶。
关于事发当日的记忆,孙林恨不得能永远从脑子里剜掉。
“那天是他姑爷爷80岁寿宴,祝了生之后,波儿坚持要送我们去火车站赶火车回重庆,我第二天还要上班。”私下里,孙林更愿意称呼孙伟铭的小名“波波”。
酒席摆了二十来桌,从中午吃到下午3点,很多亲戚都是平时很少见面,“酒席上,晚辈肯定要敬长辈。”孙林记得那天儿子喝了大概七八两白酒,当时并没有显出醉态,“散席后,他还打了一阵儿牌。”
下午4点多,事发前一个小时,孙伟铭驾车,从成都东边的万年场,送父母去城市北边的火车站乘车。按照孙伟铭母亲李大琼的说法,孙家一直都没有喝酒的习惯,“儿子在家里都不喝酒,过年我们一家最多就买两瓶葡萄酒。”所以,当天李大琼只是叮嘱了儿子一句“慢点开”,根本没往醉酒驾车上想。
儿子孙伟铭2008年5月28日新买的黑色别克轿车,孙林只坐过两次。
“我想在亲友面前抖擞一下,开车送父母走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孙伟铭事后对交警回忆。
悲剧是在送父母离去后发生的。
夜里12点左右,交警拨通了已回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家中的孙林的电话。“什么也没说,就说你儿子出了车祸,来一趟,拿点钱过来。”孙林当时以为就是出了一点小车祸,罚罚款就了事。次日,孙林向单位请完假,从银行取了5000块钱,就径直前往重庆龙头寺火车北站。
“中午那趟火车没坐上,就一直等到晚上五点多才上了车。”令孙林始料未及的是,一家人的生活从那一刻起,“迅速滑向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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