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时15分许,泉州市区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鑫亿大厦楼下,一对双双赤脚的青年男女拉拉扯扯大声争吵,引来路人围观。
记者路过现场时,正好看到男子甩了女孩一个耳光。女孩捂住脸,开始抽泣。她要离开,被男子拉住,一个拼命想走,一个使劲要留,相持不下。
几分钟后,附近的车站客运部工作人员跑过来,塞给女孩一张票说:“车来了,要走赶快走。”拉扯女孩的男子将票夺下,还给客运部的男子说:“她不走了。”女孩见状用力欲挣脱男子的双手,但没有成功。
“不用拉拉扯扯了,客车已经开走了。”客运部的男子说。听到此言,女孩急得大哭了起来,推搡拉扯中,她倒在了地上。男子欲将她拉起来,但未果。男子想抱她起身,女孩的手死死抓住道路边的栏杆不放……
路人纷纷围拢过来劝说两人“有话好好说”、“感情不能强求”等等,女孩边流泪边跪在了男子面前,尽管如此,男子依然拉住她的手不让走,当着众人泪流满面地要把女孩扶起来。眼见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记者报了警。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南安洪濑人,女孩姓陈,浙江苍南人。两人都在工厂打工,恋爱有一年多了,这次闹分手,女孩决定坐车离开泉州,男孩一路跟随劝说,逐渐变成了争吵,一直闹到了坪山路与宝洲街交界处的丰泽客运站附近,两个人的鞋子已不知掉在哪里了。
“两个人坐下来谈,这样在街上打打闹闹的多不好看!”旁边一位擦鞋的阿姨劝说道。
“我从工厂辞职后,昨天就出来了,他一直跟着不让我走。”女孩说。
“不然就报警吧,这种事情只有警察来管才有用!”停下摩托车过来帮忙劝说的一个男子出主意说。
“别报警了,以前闹分手就进过派出所……”男子称,他只希望女孩能先跟他回去,第二天再走。
很快,泉州巡警直属大队一中队的两名警察赶来现场。询问中,警察得知男子为了留住女孩,还将女孩的证件和现金等物品“暂时保管”在了自己的裤袋里,当即要求男子将东西交还给女孩。征求女孩意见后,两位警察告知男子,他们要送女孩到车站坐车回家,要求其别再纠缠。
女孩坐上警车后,男子边流泪边拉开车门,还想挽留,但女孩不肯下车。警察警告该男子靠边,随后开车带着女孩离开。男子攥着警车启动前他从女孩手里要来的20元钱,木然地望着警车远去。(东南早报 潘登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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