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例电话诈骗大案宣判 6名男子领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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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首例电话诈骗大案宣判 6名男子领刑
2009年09月18日 13:4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你的电话账户欠费,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需要把你的钱转到指定账户以保安全……”近年来,柳州市民频频接到类似的诈骗电话。昨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该市破获的首例电话诈骗大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领到刑罚。

  遭遇“好心提醒” 糊涂转账16万元

  2008年9月16日下午,柳州市民李女士下班回家,家里的固定电话突然响起,对方是一名陌生女子:“我是电信局的,你家的电话欠费2800元,已经被停机。”“不可能呀,我刚交完全年话费!”李女士觉得奇怪,而对方认为李的电话被盗用,建议她向南宁市公安局报案,并热心提供了自动转接方式“按9号键”。

  心急的李女士按照陌生女子提供的方式,急忙按下电话机上的9号键。一名自称是南宁警方的办案人员表示,李女士的账户涉嫌洗黑钱,马上要被冻结;而另一名自称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男子与李女士通话,建议李先将钱转入“南宁警方指定的管理账户”保管。最后,这名男子还把“指定管理账户”的开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提供给李女士。

  不知是计的李女士匆忙赶到银行,通过银行柜员机将自己银行卡里的近16万元存款,全部转入对方指定的账户。钱刚转出,李再与“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联系,对方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无奈,李向公安机关报案。

  与此同时,柳州另外两名市民也接到了类似“提示电话”,所幸两人多留了个心眼,没有上当。

  警方奔赴厦门 抓获6名嫌犯

  连续接到类似报案,柳州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确认骗子位于福建省厦门市。2008年9月26日,柳州警方在当地公安人员的配合下,在厦门市区的一处出租屋,将涉案的6名男子抓获(今报2008年10月9日5版曾报道)。

  据调查,这6名男子有两人是台湾省人,分别叫简明哲和詹云翔;另外4人是福建省平和县人,分别叫林景平、陈志扬、卢晨晖和叶明峰,他们都是经一个名为“凯哥”(另案处理)的男子组织、纠集,形成的专门负责从银行取电话诈骗款的团伙。6人供述,2008年8月,“凯哥”纠集林景平、简明哲,让两人再找其他人专门负责从福建省厦门市的各银行取出电话诈骗所得来的款项,并约定林、简的提成比例为所取赃款的5%,其他再找来的人提成比例相同。于是,简明哲找来詹云翔,林景平找来陈志扬、卢晨晖、叶明峰,“凯哥”专门提供事先租下的一套出租屋,作为6人的“工作据点”。随后,“凯哥”用假身份证办好数十张银行卡,交给林、简等6人,要求6人听其指示,快速地从银行取出诈骗来的钱。

  6人落网后交代,柳州市的李女士被骗后,简、林分获取款提成4000元,詹、陈、卢、叶4人分获取款提成2000元,余下赃款14万余元由“凯哥”带走。

  今年8月,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案件侦查、审理当中,这6人一共向李女士返还14万余元。

  法院认为,在共同诈骗犯罪的团伙中,6被告人是受人领导、指使,负责取出诈骗所得款项的一组人员,均是从犯。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景平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判处简明哲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分别判处詹云翔、陈志扬、卢晨晖和叶明峰4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万元。(南国今报) (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成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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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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