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州9月10日电(记者 江耘 通讯员 赵永需)在不适宜的场所抽烟会触犯法律,甚至会受到拘留。9月8日,安徽籍男子聂某因为在不当地方吸烟,浙江湖州吴兴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记者从湖州消防获悉,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浙江首例因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吸烟受到法律惩处的案件。
当日15时30分许,湖州消防检查人员在对吴兴区织里镇童装企业开展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聂某正在所打工和企业内二楼生产车间内抽烟,随即对其进行了禁止,并将其移送织里派出所进行查处。
织里派出所民警对聂某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实,聂某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规定,在实事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聂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吴兴区公安分局依照法律程序,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记者还从湖州消防部门获悉,接下来,该市消防将进一步加大在禁止抽烟和使用明火的场所违反法律行为的惩处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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