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43岁的正定县南牛乡木庄村农民冯贵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2005年3月2日这天,冯贵辰在定州办完事,乘坐一辆长途车返回正定。路上,他见车上有几个小偷在偷乘客的钱,便大喊一声:“你们在干什么?”并要求司机把车开到派出所。没想到司机反而停了车,主动打开了车门。一个小偷掏出刀子,狠狠地在冯贵辰的大腿上捅了一刀,下车扬长而去。
冯贵辰被送进医院,诊断结果为左大腿坐骨神经断裂。
由于刺伤冯贵辰的几个小偷一直未抓获,出院后不久,冯贵辰便将长途车所属的保定运输集团第三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2006年5月22日,正定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运输公司赔偿冯贵辰各类损失61316元。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以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为由提起申诉。正定县法院对案件再审后,重新判令运输公司赔偿冯贵辰63570元。运输公司再次提起上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案件发回重审。
“已经四年了,可现在我连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案件发回重审已经5个月了,至今没有重审的动静,我都快急死了……” 冯贵辰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再这样下去已经拖不起
经法医鉴定,冯贵辰为六级伤残,基本上干不了农活,家里的重活累活都落在了妻子罗计兰身上。
记者到冯贵辰家了解情况,罗计兰一瘸一拐出来迎接。“干活时不小心砸了脚。”她说,自己一个女人干重活吃力,可没办法,只好硬撑着干。冯贵辰非但干不了活,还要天天进行肢体锻炼,辅助锻炼的工作自然又全落到了罗计兰身上。“我每天晚上给他按摩脚,即便是这样,他的脚也萎缩严重,无法伸缩自如。”
冯贵辰和罗计兰有三个孩子,现在都处在上学的年龄,开销很大。罗计兰说,他们双方都还有老人需要赡养,现在丈夫成了这个样子,干活挣钱指望不上,自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为了丈夫的赔偿问题,罗计兰已经跑了无数趟,花费也难以计算了。她希望法院能尽早把案子了结,拿到赔偿给丈夫作进一步的治疗。
“我们真希望这件事情早点解决,实在拖不起了,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崩溃了。”冯贵辰说。
被告说法:法院如何判就如何赔
保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运输公司办公室主任刘建军告诉记者,在行凶者没有被抓获的情况下,他们将按照法院的最终判决进行赔偿。
“所有的赔偿应由当事车辆的车主来承担。”刘建军说,冯贵辰乘坐的那辆车是他们公司的承包车辆,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现问题由车主自行担负责任。
刘建军明确表示,在这起诉讼案件中,他们公司的态度是法院的终审判决如何判,他们就如何赔偿。赔偿费用他们公司先行垫付,然后再向车主追索。
法院回应:已重组合议庭,本周可能开庭
冯贵辰的案子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由审办监督庭负责审理。正定县法院审办监督庭的贾玉霞庭长告诉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由于该案曾经进行过两次审理,已经两次组成了合议庭,而审办监督庭连她在内只有两名工作人员,都已经参加过合议庭,不能再参加,因此这起案件不能再分到审办监督庭来审理。
9月7日上午,正定县法院副院长王新民告诉记者,目前正定县法院需要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案件有三四起,为了尽快让这些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他们最近出台了规定,对类似案件的审理作了具体安排。“冯贵辰的案子现在已经分案到庭,本周内就有可能开庭。”
律师点评:诉讼程序无误 获赔偿只是时间问题
省会法律界人士吕树茂律师对这起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综观整个案件的诉讼过程,虽然经过了几年的时间,但诉讼程序并没有问题,申请再审以及不服判决进行上诉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为了防止没完没了诉讼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一审法院重审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吕树茂说,冯贵辰的案子已经发回重审了,正定县法院重审后,如果被告不服上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将作出终审判决。“如果终审判决没有改判,案件就将进入执行阶段,冯贵辰就能如愿以偿获得赔偿。”(龚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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