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单靠交警一家是不够的。长沙市交警部门表示,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按照交通法规给予处罚外,一律抄告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备案,并建议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从8月15日开始集中整治行动以来,长沙市交警支队已向市纪检监察等部门抄告了8起单位或部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昨日(7日),长沙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单靠交警一家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标本兼治。为此,他们借鉴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经验做法,让酒后驾车成为一条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对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公安部规定的“四个一律”处罚外,交警部门将一律抄告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备案,并建议纳入绩效考核。
建议的具体内容是:酒后驾车受到处理的,第一次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公开通报批评,责令当事人停职反省一个月,绩效考核降等。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排名末位。
此外,由长沙市文明办牵头,把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单位文明指数测评,与长沙市文明单位评比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潇湘晨报 龚芳柳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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