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挪用公司资金178万余元 被告昨日庭上表示“我没有挪用那么多钱”
29岁的周某(女)眼角带着哭过的痕迹走进了法庭。昨日,检察院组织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庭审,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6月期间,她在顺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做出纳员时,以职务便利采用从所在公司账户转账至其个人账户提取现金,或用转账、冒用部分公司离职人员的名义转账存款、截留公司供应商货款等手段,挪用公司的资金多达1783583.17元,用于个人赌博及花费。
周某听到指控以及证据罗列之后提出异议,她说:“我没有挪用那么多钱。”她称,从去年年底在惠州某时装店购买衣服时被抓后,就一直忏悔对不起家人和公司。经过2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最后法官宣布将择日进行宣判。
现场:迷上赌博半年去澳门狂赌31次
9时正,被告周某被带进法庭,红黑相间的塑料眼镜框显得她的肤色很白皙。当记者看到这个身材瘦小的女子时,难以想象她就是被公诉机关指控挪用巨额的当事人。
9时05分,法官宣读完法庭上必须遵守的规则后,公诉机关的检察员抱着厚厚的证据就座指出,2007年1月至6月间,周某先后31次将818115.06元的公司资金转至其个人账户上,除用于支付货款以及公司日常现金开支外,其他余额共617296.57元均挪作私用。另外,还先后25次将公司的资金467974.78元分别转至离职人员曾某、莫某、郭某及汤某的私人账户,除用于支付公司过节费外,余额共466014.78元挪作私用。
此外,公诉机关还提出,周某在半年里利用签发支票支付供应商货款的职务便利,采用改写支票收款人、截留供应商货款等手段,先后截留公司支付给12位供应商的货款共计700271.82元挪作私用。
按照公安部门的证据显示,半年里周某的出入境记录高达31次。据周某在庭上承认,迷上赌博和高消费花销后,经常去赌场赌博,而且当时就认为自己有能力将钱弥补回公司。
答辩:“我挪用金额最多不超70万元”
“我没有挪用那么多钱,大概挪用四五十万元,最多不超过70万元。”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某已经想不起具体自己挪用了多少资金,她从2000年7月17日开始经过招聘就一直担任顺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出纳员,而且专门负责公司的现金收付、货款支付及日常现金管理等出纳工作,而且每次挪用只有1~2万元,不会大数量操作,不可能挪用那么多钱。
庭上,当法官问及“作为一个财务从业人员,是否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犯罪”时,周某说自己虽然是大专文化水平,但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她除了对挪用金额有异议外,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面对周某的答辩,公司负责人随即提出,在整个过程中,周是利用资金回流来补差额,可以看出她在处心积虑这么操作的。
而后,周某的辩护人在做最后的陈述时说,周在离职后给公司负责人发出表示“对不起公司”的短信,足以看出她有悔过的表现,而且从整个操作过程还可以看出企业本身的财务制度存在漏洞,才让员工有空可钻,因此希望得到法官的酌情量刑。
经过2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最后法官宣布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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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红利”
今年61岁的廖某(女),在顺德某银行任职时,关系网颇广,退休后干起贪污、受贿的勾当。十几年前,顺德某厂为做大做强,老板阿俊(化名)开始收罗银行金融界高层,试图打通人情关系网,弄到2000万美元的资金。廖某帮他贷到了这笔钱,并从中贪污涉案金额155万元港币。廖某将款项放贷后,接受阿俊的邀请去泰国、韩国等地旅游,并收受1000美元、1万元港币等关系费。2001年她被判处无期徒刑。
设立小金库
30多岁的房某(女)时任某银行顺德支行国际结算部经理,她偷偷给自己科室设立了“小金库”。据了解,为了弄到钱,她先后以4个人的名义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将存折专门用来存放支行违规越权为一些企业做融资担保后企业支付的担保费。
有钱后,房某常常犒劳自己,从中抽出15万元购买了某品牌小轿车,最后,顶不住压力的她选择了自首。经审理,房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记者陈丽莉 通讯员张仲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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