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错了!我不该偷别人的手机,现在被拘留是对我应有的惩罚,我以后一定改!”8月29日,中学生张某流着悔恨的眼泪对扬州油田公安分局的民警说。张某打篮球时偷别人手机,民警来调查还说被其他同学“拿”走了,最终经过痛苦思考后向警方自首。张某因盗窃终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8月26日18时50分,家住油田新村的朱某到油田分局金洪油田派出所报警称,下午5点多钟放在小区篮球场篮球架下的一部索尼爱立信手机被盗,价值1600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朱某反映,下午4点多钟自己到小区篮球场打篮球,将自己的衣服和手机放在篮球架下,就与球场上的十几个人一起分组打比赛。过了大约30分钟左右,朱某发现手机不见了。当时有一个姓张的男孩比较反常,一会儿说可能被他同学小王拿走了,还说要去帮着找王某;一会儿又说自己再去找找看,神情很不自然。民警根据朱某反映的情况,对在场的包括小张在内的几位学生进行了解,并向他们讲明拿手机的严重性。8月27日上午,张某通过一夜的思想斗争,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冯华 宗玉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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