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7日),在哈红公路江南中环路段(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村吕家油坊屯发生一起因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包括肇事司机在内的至少10人受伤。
23时许,记者接到线索后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黑AM9121的松花江微型车底儿朝上被压在一辆车号为黑A94996的拖车下,另一辆车牌号为黑AG3676的松花江微型车也被推到一边。这辆印有“大陆救援”字样的拖车后面,拖着一辆红色无车牌的卡玛斯大货车。
据拖车司机的亲属吕世忠介绍,事发地点是个下坡,18时40分,拖车拉着卡玛斯车行驶到此时,因为卡玛斯的重量太大,拖车失去控制,将停在路边的一辆松花江微型车撞翻后压在车下,巨大的惯性又将停在前面的另一辆松花江微型车撞上,同时撞到路边的两处民房。香坊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处理纠纷。20时30分左右,正当民警处理纠纷时,又发生了第二起交通事故———一辆金杯面包车又撞上了警车。
据黎明派出所民警周志刚介绍,当时派出所的警车就停在第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左后方的路边。警车上有两个协管员,他和另一名民警在车下处理纠纷。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眼看着警车被一辆高速驶来的金杯面包车撞飞,砸向路边围观的人群。
据目击者介绍,金杯面包车司机肇事后试图逃跑,被民警追回并控制。
据动力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马志勇介绍,经调查,肇事司机刘某,今年24岁,肇事时面包车内只有刘某一人,所驾驶的黑A28377号“金杯”面包车的路权状况目前正在调查。目前肇事车辆和被撞警车均已扣留在停车场内。
马志勇说,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刘某血液内酒精浓度含量为2.04,超过0.8的正常醉酒标准的浓度。因此,可以确定刘某是醉酒驾车。刘某被带回交警大队时,神志不清,头部有血迹,交警已带其前往市第五医院就诊。
记者随后又赶到市第五医院。据急诊科值班医生介绍,该院共收治5名在此次事故中的伤者,伤者的伤势多为头部、胸部、腹部和四肢等处骨折,目前该院所有伤者均无生命危险。据了解,至少还有5名伤势较重的患者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
交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醉酒驾车者将接受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等处罚。同时,根据事故造成的不同后果,肇事司机还将受到相关处罚。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张巍 丛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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