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张海鹏醉酒驾车强行闯过民警检查卡点,致民警一死一伤。保定市中院近日宣判,张海鹏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7月31日晚,按照保定市公安局奥运安保部署,12名民警在天威西路与富江路丁字路口设卡检查进入市区的车辆。
当晚11时许,张海鹏酒后驾驶黑色迈腾轿车沿天威西路自西向东行驶,为逃避检查,张驾车未减速闯入卡点。民警李金勇、陈新立等示意其停车检查。张海鹏不听指挥继续前行,驾车从李金勇右脚面轧过,将其右腹部撞伤,又将陈新立撞出40余米远,车轧过阻车钉,冲出约30米后停住。陈新立因肝脏、纵膈破裂,经抢救无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张海鹏供述,当天,他开着新买的迈腾轿车,先后喝了三场酒,晚上8时,在回家的路上又和朋友在地摊上喝酒。法医鉴定张海鹏血中乙醇含量277.9毫克/100毫升,大大超过醉驾标准。
法院认为,张海鹏酒后驾车闯卡,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海鹏于发生碰撞后说“揍了”(保定方言,意为“糟了”),这一反应表明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据《河北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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