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龄童被倒卖8次!一家4个孩子同时被拐!8月25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法庭一审对备受当地各界关注的“5.12”系列拐卖妇女儿童案公开宣判,分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耿柱存(女)、敖显跃、吕昭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陈梅菊(女)、陶汝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陆大飞(女)、王琼芬(女)有期徒刑15年,分别处罚金8万元、4万元;同时以拐卖儿童罪对其余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并处罚金。
骗走母亲拐走孩童。2008年4月21日上午10点左右,宣威的耿柱存到曲靖市沾益县城闲逛中,发现有些弱智的村妇李翠(化名)带着儿子,遂以让李翠到宣威背点洋芋(马铃薯)为名将李翠骗至贵州省盘县的被告人敖显跃家。次日,耿柱存、敖显跃和钱学志将李翠母子带回宣威城区,将三岁的小兵以12000元的高价卖给吕昭远、陆大飞夫妻,随后吕昭远夫妻又将小兵17000元转卖给王琼芬。王琼芬随后将孩子带至山东省临沐县,在张桂平等的介绍下,将小兵4万元出手。其中,介绍人张桂平获利3000元,吴绍莉获利300元。
帮看孩子拐走幼儿。2008年5月2日中午2点左右,初尝甜头的耿柱存窜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路”步行街,见李氏老人带着孙女晓晓在拾捡垃圾,丢几个饮料瓶与老人搭话中,骗李氏老人到附近捡垃圾而抱走熟睡的晓晓至宣威,与敖显跃一起将晓晓以5000元的高价卖给吕昭远、陆大飞夫妻。随后陆大飞将晓晓直接带到河南省林州市,以14000元转卖给陈永祥。陈永祥后将晓晓以2.1万元转手给任海青,任海青又以2.3万元卖给徐改秀,徐改秀通过被告人李迷吉以2.6万元出手。其中李迷吉2人获利330元。
“包打官司”拐走幼儿。2008年5月5日下午5点左右,耿柱存、敖显跃窜至曲靖市麒麟区官坡寺一幼儿园附近,遇到接儿子晓浩的男子张标(化名),闲谈中得知张标准备离婚的事,以介绍律师为名将张标父子骗至宣威,饭桌上灌醉张标后将晓浩以1.2万元出售给吕昭远、陆大飞夫妻。随后陆大飞夫妻将晓浩以1.7万元转手给王琼芬。王琼芬在张桂平等的介绍下,将晓浩以4.3万元卖给临沐县的凌先生。期间,王琼芬在带晓浩到山东出售中,携带一不知名的女婴,同时以1000元的报酬请陆大竹带另一不知名女婴至河南郑州交给王琼芬。两名女婴在拐卖途中死亡。
出租房骗走4孩童。2008年5月7日中午1点左右,耿柱存窜至曲靖市麒麟区“珍珠”街路口老宋的出租房中,见到曲靖打工的老宋夫妻不在家,便以买东西给孩子吃为名,将老宋的4个孩子(2男2女,其中最大的15岁,最小的仅1岁多)骗至宣威,由敖显跃将3岁的小强以1.2万元出售给吕昭远、陆大飞夫妻。期间15岁的晓晴带着11岁的弟弟、1岁多的妹妹报警被送回。陆大飞将小强带至河南郑州。同时,陆大竹为获取1000元的报酬帮助王琼芬携带一名女婴至河南省郑州火车站后,与姐姐陆大飞一起将小强带至林州以2.4万元卖给任海青,任海青又以3万元的高价将小强卖给林州的郭女士。
“介绍对象”拐走母子三人。2008年6月1日,陈梅菊、陶汝参以帮助被害人小芬介绍对象为名,将小芬母子三人骗至宣威,准备将小芬母子三人一并带往河南卖给任海青,并购买好6月3日凌晨的火车票。期间,因任海青被民警抓获,陈梅菊二人联系不上准备退票时被民警抓获。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县等地连续发生的多起儿童“失踪”案件,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008年5月12日,曲靖警方成立“5·12”系列拐卖妇女儿童专案组。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云南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特别督办案件。同年6月29日,专案组历经60余个昼夜的艰苦奋战,转战云南、贵州、河南、山东4省10余个市、县,行程两万余公里,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成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8名(妇女1名,儿童7名),摧毁了一个集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一条龙的特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作者: 区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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