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妻子不予批捕
本报讯 只要一心情不好,吴某就会拿妻子文某出气,打骂是家常便饭,撕破衣服、性虐待时常有之。当丈夫再一次殴打自己时,忍无可忍的文某拿起了榔头,朝着丈夫砸了过去,吴某受了轻伤。
事后,文某向警方自首,吴某也十分后悔。昨天,得知鄞州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妻子时,吴某立刻赶到看守所,将妻子接回家。
文某,贵州人,38岁。1988年和丈夫吴某结婚,两人开始感情不错,不久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等到女儿会走路后,文某就跟着丈夫一起在外打工。
没想到自从丈夫爱上酒后,酒一喝多就打文某,这让文某很苦恼。想到在老家的女儿,文某一直在忍。渐渐地,两人感情变淡。
这两年,吴某总是找借口指责文某的不是,心情不好时,就拿文某出气,不断对其打骂。
今年8月,吴某更是过分,不仅不让文某休息,还打骂,进行性虐待,甚至撕破文某的衣服,不让她出门。
备受虐待的文某几近崩溃,向吴某提出离婚。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吴某听到文某说离婚后,很是生气,逼着文某去跳河。
8月8日上午,文某准备上班,临出门前,吴某又大发脾气,撕破了文某的衣服,让她没法出门。
“这样下去,我会被他逼死的。”当天下午,看着熟睡中的吴某,文某恨得咬牙切齿,决定用榔头敲死丈夫,心想宁愿自己去坐牢或枪毙,也比被折磨死好。
当榔头举到半空,文某犹豫了,她想起公公、婆婆、女儿,要是丈夫死了,他们怎么办呢?但一想到丈夫以后仍然要这么对待她,文某还是决定教训一下丈夫,便举起榔头轻轻砸向丈夫的脸。
随后,她去派出所自首。案子移送到鄞州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联系了吴某。吴某说自己很后悔对妻子实施暴力,一再表示今后要好好对待妻子。
由于吴某是轻伤,而且有错在先,经过慎重考虑,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文某的决定。
本报通讯员 袁晴 戴云琴
本报见习记者 施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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