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应聘物业公司保安职位,怎奈曾有过违法记录,项某竟花钱让人刻制了一枚派出所“调查材料专用章”,给自己作出“清白”证明。日前,(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他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今年49岁的项某至今孑然一身,并不复杂的履历显示,他曾当过两年兵,还在工厂工作过,此后一直无业。无业期间,他因偷窃行为三次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去年2月,项某应聘一家物业公司保安职位,公司按规定让他填写《员工政审表》和《内部安全保卫人员申请登记表》,要求他到居住地派出所提供“政审意见”并盖章。
项某按要求到派出所办理,拿到盖有“调查证明专用章”的表格后却傻了眼,自己的“前科劣迹”在表格上写得清清楚楚。于是他花180元找路边刻章摊主按照表格上的“样印”刻制了一枚派出所“调查证明专用章”,然后谎称原来表格丢失,向公司重新要了空白表格,用伪造印章给自己制作了一份历史清白的“政审意见”。
同年7月,物业公司向派出所查核聘用人员情况时,发现了项某的造假行为。 (章伟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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