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两名公证员和锦江区法院法官来到成都市看守所,对孙伟铭委托父亲孙林代为处理其房产、车辆及未婚声明进行了公证。孙伟铭仔细阅读后,在3份公证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据悉,这是全省首例在看守所对一审死刑人员民事权利能力进行公证。
▲最新进展
看守所内 签下3份公证书
昨日上午9时许,孙林来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将房屋产权证、申办公证所需材料交给公证员张薇和赵雅丽。下午3时许,两名公证员与锦江法院法官见面后,驱车来到位于郫县的成都市看守所,为孙伟铭办理公证。
公证员张薇告诉记者,孙伟铭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虽然政治权利被剥夺,但民事权利还存在,可以委托受托人代为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虽然他父亲10日就拿到了孙伟铭签字的委托书,但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公证员亲自到场进行公证后,他父亲孙林才能对他的房屋、车子进行买卖过户。”张薇说。
在办好手续后,公证员终于见到了孙伟铭。孙伟铭依然戴着那副黑框眼镜,精神不太好。昨日办理的是3份公证书,一份未婚声明公证是表明他有独立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两份授权委托公证是委托父亲帮他处理在成都的房屋和那辆别克车。看完公证材料后,他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交给公证员。下午4时许,公证全部办理完毕,在对公证员和法官表示感谢后,孙伟铭被狱警带离会见室。
公证员张薇告诉记者,他们将尽快制作好公证书交给孙林。同时,公证处在收取3份公证的600元公证费后,决定全部捐赠给受害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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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母女:孙伟铭不是个坏人
昨日,在火车北站西一路一小区内,记者见到了曾受到孙伟铭资助的小女孩林芳的母亲范小琼。“挺难过的。”林芳的母亲范小琼说,得知孙伟铭被判死刑以来,她连续几天没有睡好。
“我们是在出事第二天在电视上见到他的,都有点认不出来了。”在范小琼和女儿林芳的记忆中,孙伟铭不是个坏人。“他资助了我女儿一年多。”范小琼说,她和丈夫在成都打工多年,2005年,丈夫突然去世。大女儿正读大学,小女儿林芳才7岁,刚到成都荷花池小学上一年级。范小琼四处打工,一个月只有600元钱,根本供不起两个女儿读书。2006年3月,范小琼找到学校,表示家境困难。班主任黄颖得知林芳的情况后,想到了朋友孙伟铭,孙伟铭曾表示要资助贫困学生。在一个周末,范小琼和女儿林芳第一次见到了孙伟铭。
“叔叔很亲切。”一直躲在妈妈身后的林芳,探出头来告诉记者她见到孙伟铭的第一印象。孙伟铭告诉范小琼母女,会每个月资助100元。
从2006年3月到2007年6月,孙伟铭按时将100元交到范小琼手里,还会买些文具用品带给林芳。后来,范小琼拒绝了孙伟铭的继续资助,“他的经济也不是很宽裕,何况我的大女儿也毕业了。”不过此后,孙伟铭也会打电话给林芳,督促她好好学习,但双方并没有再见面。肇事案让范小琼看到了孙伟铭的近况,她很难过。“他是做错了,这都怪酒。”为此,林芳还特意为孙伟铭写下了求情信,希望大家能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朋友:对他犯下的错,我不好多说
昨晚8时许,记者联系了林芳的老师黄颖。“我们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见过几次面,算普通朋友。一直以来感觉他对生活有规划,对工作认真,也有事业心。”黄老师随即说,“但是孙伟铭确实对受害人和本人的家庭造成了伤害,这种伤害又是不能弥补的。所以,我也不好多说。”
“林芳和她妈妈能在这个时候勇敢地站出来为孙伟铭说话,我很感动。虽然不能够帮他洗脱罪名,但是最起码让人看到了一个平常的孙伟铭。”黄颖告诉记者,在孙伟铭被判死刑的第二天,范小琼还来学校找过她,边说边哭,问能不能帮孙伟铭做点什么。(记者 袁钲钲 实习生 刘燕 王堃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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