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恋爱之名,行骗色、盗窃之实的邵某,以外出旅游为诱饵,和“女友”发生性关系后又盗窃“女友”金手镯和现金逍遥自在。8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邵某进行开庭审理。
现年37岁的邵某系山东巨野县农民,已婚。2006年初,邵某来到许昌以打零工为生,同年4月因行骗被魏都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
2009年6月初,邵某通过收音机一个叫“缘分天空”的栏目,认识了在平顶山某煤矿工作的中年妇女郭某。之后,二人通过手机进行联系。邵某向郭某介绍说他是郑州人,在许昌做家电代理生意,郭某也将自己的个人信息通过电话告诉了邵某。随后的几天里,邵某经常通过电话和手机短息的方式,诉说其对郭某的相思之情,内心空虚的郭某也表达了对邵某的爱慕之意。
6月6日下午,邵某给郭某打电话说:“我在许昌报了一个旅游团,你收拾一下,我们出去旅游吧!”放下电话,郭某喜出望外,思忖这次遇见好男人了。精心打扮一番后,郭某坐上了开往许昌的客车。在许昌汽车南站,见到邵某的郭某又细细地打量了“好男人”一番,见郭某言谈举止非常得体,看起来像个绅士,便放松了警惕。
“你报的团何时发车?”郭某问。“明天晚上10点,咱先找个宾馆住下,再买些旅游时带的食品,明晚咱俩跟团一块走。”邵某用事先设计好的台词回答道。两人在许昌新兴路某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安顿下后,见郭某手腕上戴了一个金手链,邵某借故说道:“我对重金属过敏,你先把它去掉吧!”郭某应允。两人遂坐在床边天南地北侃起大山。邵某说工作上的成就和生活上的不如意,郭某谈心灵上的空虚和情感上的寂寞,想找个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一对孤男寡女说着说着就有了肌肤之亲。
完事之后,郭某去卫生间洗澡,邵某则赶紧穿上衣服,悄悄地偷走了郭某的金手镯(经鉴定价值4900元)和500元现金。听到门响,郭某赶紧穿上衣服出来,看到的却是手提包被翻个底朝天,自己的金手镯和500元现金不翼而飞。郭某立即拨打邵某电话,然而却被告知关机,知道上当受骗的郭某最后选择了报警。
接报后,公安机关从被害人郭某提供的邵某的电话号码入手,通过侦查,公安机关于6月25日在许昌一停车场将邵某抓获。邵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 和忠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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