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统计局发布了厦门2008年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截至2008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妇女人口达到86.2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近一半。15-49岁的育龄妇女人数达到55.45万人。除在就业、保险、教育、参政等领域作用不断凸现,厦门厦门市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也已经超过了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女性就业主要在制造业及教育部门
至2008年底,全市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已达33.62万人,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3.2%。妇女就业比例较高,已提前达到省、市《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40%的目标要求。全市妇女就业已遍布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从行业整体分布看,女性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教育部门,占了女性从业人员人数的七成多。
女性处级干部达到785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女性人数得到充分保证,市人大女代表人数达68人,市政协女委员人数达105人,全市女性党员人数达4.68万人。目前,市级四套班子均配备1名或1名以上女干部;64个市直党政部门共配备29名地厅级女干部;县(处)级女干部785人,其中正职383人。
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超发达国家水平
平均期望寿命是一个城市人口健康水平的综合反映。2008年,全市平均期望寿命指标达到78.25岁,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76岁的平均期望寿命,超过中国人口平均寿命71.4岁。全市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08岁,高于男性5.96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男女平均期望寿命将逐步扩大。
大部分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无法维护
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全市各级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与解除同居关系案件1262件;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502件,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率约20%。
近年来,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期,家庭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有逐年上升趋势。家庭暴力信访案件占市妇联信访量的12.6%,离婚案件占57.2%,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无法有效地维护,这不仅危害妇女儿童的权益,也危及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海峡导报 香卉辉 郑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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