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8户居民因长期私接自来水被“催费”
肥东县自来水厂今年7月份查出该县县城8户居民多年私接水用,遂于当月下旬对这些用户开出“补缴水费通知单”,几乎每家须补缴的水费都高达17万多元。因为没有补缴“天价”水费,目前这些居民家中已被停水。
8月10日下午,记者赶往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附近的梁小郢,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记者发现,因欠“天价”水费被停水的几户居民家均为自建房,且集中在一起。其中一户的女主人告诉记者,“水是6号停的,说我家有10年都在私自用水,要补缴水费17万多元。 ”在她提供的相关单据上记者看到,开单日期是7月24日,上面称“你户私自接水,无任何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你户应补交水费166177.20元,其他 10000元,合计176177.20元……”
这位住户承认,自家没有去自来水厂办过手续,但称,“我家打了口井,平时主要用井水,而且房子盖好才几年,凭什么按10年算水费?”
在另一家被停水的居民家中,男主人也拿出了“补缴通知单”,他家需补缴5年水费共10万多元。 “像我家这样被停水的有8家,我家这算少的,一般都在17万多元。 ”
这名男主人承认,自己家也没有去自来水厂办开户手续,“水是从另外一家已开户的人家家中接的,每月给接水的这家交水费。”而一家自称是房客的居民家,这次也被停了水,但他说,每月他们都按水表给房东交水费。
记者在该县自来水厂提供的用水稽查通知单上看到,这8户居民中,除个别家因私接水5年,应补缴水费等近11万元外,绝大部分都按10年计算,应补缴水费等17万多元。
10日下午,肥东县自来水厂稽查队唐副队长告诉记者,他们在今年的用水普查时发现撮镇路梁小郢有8户私自从水厂主管网接水用,多次书面通知其来水厂结清水费并补办相关接水手续,但至今无人来办理,因此8月6日起,他们对这些居民家做出了停止供水的处理。
“天价”水费咋算出来的?
肥东县自来水厂稽查队唐副队长告诉记者,根据《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中相关规定,偷盗用水的可由城市供水企业按其管径的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他们按自来水管最小口径15毫米,一天24小时流量,算出来一家一天用水量是27.6吨,再乘以天数和水价2.1元/吨,即可得出应补交的水费。
如果一个用户盗用水8.5年,须补缴水费的算法是:27.6吨/天×30天×12月×8.5年×2.1元/吨=177357.6元。(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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