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逃税款近6000万10人获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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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偷逃税款近6000万10人获刑
2009年08月12日 10:49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港资企业涉嫌走私防火胶板、万能胶等保税料件,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总计近6000万元。昨日,涉案的10名被告在深圳中院二次出庭受审,他们当庭被判处1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方指控称,1994年,周某旺在香港注册成立洪发有限公司,1999年在东莞市石排镇设立龙港公司分支机构———龙港家具(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从事龙港公司的家具生产。2003年11月以来,在他的指挥下,龙港公司进口的保税料件指标被全部倒卖,以龙港公司合同指标进口的料件全部未用于公司的生产。具体方式是:由洪发公司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伍某容、伍某霖(二人另案处理)在香港联系货主,并安排货物以龙港公司保税料件名义报关入境。

  货物从陆路口岸入境时,伍某容、伍某霖先以龙港公司名义进行电子申报后,将报关单交给承运司机。承运司机运输货物入境后,先将货物运至龙港公司,由被告人陈某东、张某秀、黄某流等人签收,再将货物运至东莞公司。货物从海上运输入境时,伍某容、伍某霖将货物资料交给陈某东,由陈委托报关行报关入境。

  货物运至国内港口后,由承运司机直接将货物运至东莞公司。被告人周某梅等人在东莞公司签收进口料件后,通知被告人周某海接收。周某海将货物运至位于洪旺阁B座仓库后,再安排货主接货。

  为长期走私保税料件、掩盖走私的事实,周某旺还安排陈某东、黄某流等人制作虚拟财务物流账册、仓库记录及其他与企业进出口相关的记录,以应付海关检查。

  据深圳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11月以来,龙港公司在没有外发加工的情况下,共执行12本合同手册,其保税进口夹板、木方、防火胶板、装饰胶碉、纤维板、万能胶等材料,其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总计近6000万元。(记者/孙颖)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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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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