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卖精神类药品 暗语交易说得不对不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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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诊所”卖精神类药品 暗语交易说得不对不卖
2009年08月11日 10:52 来源:北方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村的“黑诊所”里,只要你说对了“暗号”,连国家二类精神药品都可以轻松买到。昨天,记者随东丽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取缔“黑诊所”时发现,这名“黑医生”竟是一名惯犯。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东丽区大毕庄村内的一家出租房旁。如果不是窗户上立有一块写有“诊所”的大牌子,根本看不出和普通民房有什么区别。进到室内,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桌子后面看书,他身旁摆满了血压计、输液器等医疗用具,他身后的柜子里则摆满了各种药品。

  “这里有‘地西泮’吗?多少钱?”记者开门见山地问道。听到记者的问话,这名男子犹豫了一下说:“没有。”随行的知情人及时补充道:“什么‘地西泮’,就是你们说的‘水’。”听到知情者的话,这名男子还是面带怀疑地问:“你们来过吗?”

  听说是朋友介绍,又能准确地说出价格,这名男子终于站起身来,向身后的柜子走去,口中说着:“你们早说是‘水’呀,一说学名,还真把我给问住了。”说完,他就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针剂。在针剂的盒子上印有“地西泮注射液”的字样。

  知情者说,这名男子销售这种精神类药品时很小心,大多卖给熟客。只有说对“暗号”,他才会卖药。否则,他都会说没有。

  卫生监督:“黑医生”曾被处理过

  记者与东丽区卫生监督所取得联系后,多名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见到这名男子,执法人员开口便问:“我们以前见过吧?”这名男子急忙低下了头。

  医监科贾科长说,男子马某是江西人,此前在江西老家就是个“赤脚医生”,根本不允许在本市行医,其诊所就是一家“黑诊所”。去年,他们曾发现马某在赵沽里村内非法行医。当时,执法人员不仅将其“黑诊所”内的药品全部封存扣押,并要求其到卫生监督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没想到,马某竟搬家逃到大毕庄村再次干起了非法行医的勾当。执法人员随即将现场查获的药品全部扣押。

  贾科长表示,按照卫生部、公安部今年3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通知》精神,对于多次非法行医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他们将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药监部门:“地西泮”不得随便卖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地西泮”是一种镇静药物,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由于人长期连续服用该药品会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停药后还会出现如激动或忧郁等不适反应,所以国家对于销售有着严格的要求。

  由国务院颁布,2005年11月1日施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并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同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对于不具备销售资质,而销售精神类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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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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