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幼稚无知,一时冲动……”站在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90后”男青年刘某这样解释自己盗窃女友母亲存折,取款挥霍的行为。今天(10日)上午,刘某被控盗窃罪出庭受审。
检查机关指控,今年2月20日一早,刘某在女友的家中,窃取女友母亲的一张北京银行存折,账户里有29万余元存款。在随后的几天,他分三次在银行共计取款13万元。在女友家人报警后,刘某去派出所自首,但赃款已挥霍。
“我对指控没有异议。”刘某在法庭上大声回答。“事发时我就住在我女朋友家,2月20日早上她们家里没人,我从大衣柜里拿了存折,分三次取钱。”
刘某女友和母亲的证词显示,由于关系很近,家里谈论存折和存款的事都不避讳刘某。这种信任让刘某钻了空子。“存折放在哪、里面有多少钱都是我无意间听到的。”刘某说。盗窃被女友母女发现之后,刘某仍显得很“坦然”。“我告诉她们我会还钱,还写了张欠条。”
刘某表示,他离家几个月,开销都是向女友和她朋友借的,盗窃存折内的存款后,他用这些钱还了女友及其朋友的信用卡,还买了两辆单价上万元的自行车,其中一辆送给了女友。用盗窃女友家存折取的钱,来偿还欠女友及朋友的钱,还给女友买东西,刘某的行为让人费解。刘某说,他当时没想到这种后果。
刘某当庭没有为自己辩解,他的律师表示,由于刘某自小被溺爱,养成了大手大脚的毛病。事发时刘某离家出走4个月,在女友家住了一个月,从家里带的钱都已经花完了,这才去盗窃。事发后,刘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家属也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希望法庭对其减轻处罚。(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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