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匪最爱抢的人是谁?可能是一个叫骆义的小伙子。骆义是谁?他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上说他是一个22岁的湖南小伙子。根据有关记录,骆义在2007年报了6次被暴力抢劫的案,2009年6月25日开始的一个多月里,报了10次被暴力殴打或者抢劫案,足迹遍布浙江省城市乡镇,平均3天“被抢”一次。
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真的成了抢匪最爱抢劫的对象,但是警方一调查,才发现他说的全都是假的。
骆义其实是一个靠报假案,利用民警的同情心,骗点吃喝、已经流浪了五六年的小混混。8月3日下午,当他今年第11次去报假案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拿下了。
就算没骗到钱,吃两顿饭也好的
眼前的骆义个子瘦瘦小小,形象确实有些落魄。
警方昨天已经查明,骆义是他的真名,他的年纪也确实只有22岁。
骆义其实不算一个好演员,2007年9月以来,他报案16次,情节几乎一样:2007年主要是讲不同意帮老乡贩毒被暴打;2009年是讲先被暴打再被抢劫;报完了要钱的借口也一样:我家里出事了急着回去,求求你给点路费……
接到骆义报案的民警,被他缠得急了,总会给个10元、20元的路费。个别时候遇到心软的民警,看他年纪轻轻,手足无措的样子,心一软也会给个两三百元。
6月25日那次,他讨得很卖力,先是说自己脑袋开过刀记性不好,什么都讲不清楚,然后又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余杭黄湖派出所的民警一时心软,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还打算给他300元买张火车票回湖南老家。这事被值班的所长知道了,所长不让民警出这个钱,又不想伤害民警的善念,就自掏腰包给了300元。但是案子到了专业民警手里一看疑点就很多,一查,越查越可疑,再去检索骆义本人的资料,发现他留的电话是空号,很可能是个报假案的老手。
这段时间,骆义还在不断地谎报被抢劫的案情。
于是余杭警方立即在公安网上发了一个内部预警:看见此人,当场拿下问个清楚。
说来很巧,本报刊登这个消息的当日下午,骆义又回到了杭州地区,在建德的寿昌派出所直接被拿下。这回他还学会了用刀片将自己的膝盖划破,将血涂抹在耳朵处。但是看到从余杭赶过来、曾经给过他300元的民警,他演不下去了。
直到昨天,他才开口交代:在深圳打工时,真的被同事暴力殴打过,报案后得到好心民警的救济。后来每次到了没钱的时候,他就想到这一招。“不是每次都成功的,有的派出所直接把我送到救助站,那我就白忙活了,不过能吃两顿饭也好的。”骆义说,前后也就骗了近千元。
不算诈骗算乞讨,被治安拘留10天
虽然律师认为,骆义的行为可以按照诈骗罪起诉,但派出所民警们却认为,骆义的行为应该算是“乞讨”,够不上诈骗,而且数额也不多,一般是每次几十元,骗到几百元的毕竟很少。“虽然他的行为很可恶,但是我们主张追究他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浪费了警力资源,处以治安拘留是应该的,诈骗就有点够不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60条,“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者,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昨天,骆义已被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元。
110巡警的善良,让“骆义”们有空子可钻
骆义说,骗民警就是因为大多数民警心肠好,另一方面是他报的抢劫案件,警方短时间内很难查证,他可以在报案后迅速离开。
骆义这样的人,110巡警们太熟悉了,几乎每天都能遇到。到底要不要去帮助这样的人呢?民警们基本上都是自己决定临时如何处理,但是内心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包括派出所领导也有自己的看法。
大部分民警私下承认,他们最多的时候给需要帮助的人300元,这差不多就是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钱和两三天的基本生活费。对收入不高的一线基层民警来说,也不是一笔可以忽略的小数目了。
假如在场的还有大队长或者派出所领导,并且这位群众确实有比较大的急难情况下,可能会给五六百、七八百,也可能会是好几位民警集体捐款。
据了解,临平派出所的一线巡警们今年先后救济了50人次的群众急难,民警自掏腰包的数目达到上万元。
有的巡警说,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其实大家都心里有数,真的需要帮助会给钱。但是有时候给钱也是一半被迫的,因为“我们那么忙,他在边上纠缠不休,不给钱还要打110投诉你。”大部分警察的意见都比较统一,之所以愿意一次次给钱,更多是因为,作为警察不能因为遇到几个刁民就一概拒绝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不过,民警们也有一个共同的心声需要通过报纸再次传达:“报假案是要拘留的,这是必须让大家知晓的,否则民警会越来越忙,而且是白忙瞎忙!”
“回家基金”,能不能让骆义们醒悟
难道就只能让骆义们一次次利用我们的同情心?有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既可以让民警适当地帮助救济群众,又不会给自己造成太多负担,或被人利用呢?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了解到,他们有一个“回家基金”已经运作了五年,经过不断探索,运作比较合理。
善款集中保管在中心站派出所所长冯文星手里。冯文星介绍,善款来源是全分局民警的自愿捐款,一般每个月每次捐款不超过10元。对于确实需要救助的群众,民警经过上网等调查核实后,就可以直接帮他申请“回家基金”的救助,救助标准则必须是限定在使用公众交通工具、回家或者就近投靠亲友老乡所需的路费范围之内。100元以下的救济支出,派出所负责人可以自己灵活决定施救与否,超过100元要公安分局负责人决定。
有了这样的体制运作,既能减轻110巡警行善的经济负担,也能比较顺畅地救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也能够规范管理这笔基金,让它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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