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副队长上班喝茶被停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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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副队长上班喝茶被停职
2009年07月31日 13:20 来源:海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环境综合整治中工作不力

  海口两城管干部被免职停职

  因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工作不力等问题,海口市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一中队队长李某被免职,琼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则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并令其停职检查。

  美兰区今天下午在全区通报了处分决定。据悉,对整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在海口还是第一次。

  7月23日晚,美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白龙片区海府大道老省委大院路段有严重占道经营和脏乱差现象。

  该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一中队队长李某,因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不到位,对该路段占道经营严重现象负有直接责任,被免去中队长职务;区环卫局白龙片区青年路的管段人员周某等3人,因没有严格按照“门前卫生三包”规定进行管理,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该路段脏乱差,被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在今天举行的琼山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会上,琼山区环卫局等单位和环卫工何紫英等人,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奖励。与此同时,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等单位和区环卫局第三清洁队职工周某等人,则因工作不力等受到通报批评。

  根据琼山区有关环境整治奖惩办法,该区还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擅自离岗的琼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令其停职检查。

  琼山区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有效治理环境、规范城市管理的目的。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

  上班喝茶 琼山城管副大队长停职

  整治不力 美兰城管中队长被免职

  琼山区率先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正式出台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规章制度

  本报海口7月30日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邱金凤 孙学新)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紧张开展之时,身为整治工作的重要部门城管执法大队的副大队长,竟然在法定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带着队员到茶馆喝茶。今天上午,琼山区纪检监察部门做出了对该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停职检查决定,并对其他队员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上班时间进茶馆喝茶被停职

  海口市琼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黄茂兴介绍,7月6日上午,海口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与另外7名队员,从6点30分开始上路执法,在大园路一带对占道经营进行治理。此间,王某一朋友打来电话称给其送结婚请帖,王某表示正在上班,晚一点联系。上午近10点左右,当班工作结束后,王某与7名队员一行8人来到府城某茶艺馆喝茶,并与朋友约定取喜帖。督查组在府城大园路检查时发现,王某和队员离开了工作岗位,穿着制服到茶店喝茶,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黄茂兴表示,虽然王某与其队员是在当班工作完成后到茶馆的,但仍是在法定的正常上班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而且还穿着制服进入茶馆,他们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依据《琼山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停职检查、通报批评。

  同时,与王某一起在法定正常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的黄某、李某、潘某、吴某、梁某、郑某、劳某等7人,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一批单位和个人被通报批评

  此外,琼山区今天通报表彰了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批单位和个人,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琼山区环卫局、琼山区城管局、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海口市交警支队琼山交警大队等4个局级单位,以及琼山区环卫局清运车队等19个单位受到奖励。通报奖励的个人包括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陈泽飞、琼山交警大队中队长吴民、琼山区环卫局第一清洁队职工何紫英等3人。在执法过程中,陈泽飞被打,吴民被咬,仍然坚持工作,他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通报表扬了包括琼山区教育局、商务局、房产局、妇联、残联、爱卫办、团区委、海口市国土局琼山分局督察大队等在内的单位。

  同时,对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也进行了通报批评。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第五中队,由于所负责的路段仍存在多处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整治效果不明显,受到通报批评。海口市工商局中山工商所由于所负责的培龙、丁村两个市场管理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通报批评。此外,还通报批评了不及时清扫卫生的琼山区环卫局第三清洁队职工周某等人。

  此外,因市场环境脏、乱、差,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对培龙市场、凤翔市场、城东市场各罚款2万元。琼山区城管局对违法占道经营、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的业主也进行了处罚。截止7月26日,有26户业主被处罚,共罚款1.777万元,最高罚款900元的有14户,其他最低罚款100元。

  占道经营整治不力

  美兰城管一中队长被免

  本报海口7月30日讯(记者 宋亮亮)因海府大道旧省委路段占道经营严重,负有直接责任的美兰区一城管中队长李某被免职。这是记者今天从美兰区政府获悉的。

  据悉,7月23日晚,美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白龙片区海府大道旧省委路段有严重占道经营和脏乱差现象。为严明纪律,赏罚分明,根据《海口市美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规定,经该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责令该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问责处理。

  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夜班中队中队长李某,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不到位,对该路段占道经营严重现象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免去李某区城管执法大队白龙片区夜班中队中队长职务的处分;二、区环卫局白龙片区青年路的管段人员周某、梁某、吴某,没有严格按照“门前卫生三包”规定进行管理,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该路段脏乱差,给予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美兰区要求,各单位和全区干部职工吸取教训,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坚决持久地推进全区环境综合整治。

  琼山区率先建立

  长效管理机制

  本报海口7月30日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邱金凤 孙学新)今天上午,海口市琼山区举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会,正式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宣布该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原来的集中整治阶段正式转入长效机制运作阶段。同时,琼山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从城区扩大至辖区内的各个乡镇。

  据了解,这些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落实环境环境卫生工作责任有关规定》、《落实“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违法建筑管理责任有关规定》、《落实占道经营管理责任有关规定》、《落实噪声扰民管理责任有关规定》、《落实农贸市场管理责任有关规定》、《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责任规定》等“七个规定”,涉及环境整治的各个方面。

  该区还制定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等5个工作责任分解表。此外,该区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工作责任的意见》,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办法(试行)》,强化管理。(作者: 谢向荣 徐珊珊 雷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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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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