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一起群殴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余丹,通过改名换姓迁移户口等手段、应征入伍一事有了新进展。两名涉案的派出所所长均被免去了所长职务,其中镇川派出所原所长王雪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日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勉县三国广场群殴致人死亡案。余丹等4人在该群殴案中系从犯,加之其亲属自愿赔偿了被害人郭某的经济损失共计5.52万元,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主犯朱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余3名从犯也分别被判处3至4年有期徒刑。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从勉县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涉案的两名派出所所长得到了相应处理,均被免去了派出所所长职务。镇川派出所所长王雪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温泉派出所所长张汉民免于刑事处分。(记者 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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