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法委派员督察并将通报结果;当地警方和检方称被绑男子并未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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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犯罪团伙,绑架并强迫检察院员工侵害被绑女子。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涉案疑犯中6人此前被判重刑,在同一监狱服刑时分获2至6次减刑。另外,当地警方和检方对案件中关键细节表述存在分歧。
本报讯 河南平顶山一犯罪团伙,绑架并胁迫一检察院员工侵害被绑女子。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涉案8名疑犯中有6人此前被判重刑,在同一监狱服刑时分获2至6次减刑,其中一名被判无期徒刑的重刑犯,经过6次减刑15年后出狱。
6名重刑犯均获减刑
一个8人团伙,绑架了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和许昌籍女设计师王某某,胁迫前者侵害后者,然后再敲诈夏某。
记者查阅团伙中8人身份时发现,其中6人曾在河南洛阳豫西监狱服刑,且均为重刑犯。6人在狱中相识,出狱后开始结伙。
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团伙成员石书伟等6人,都曾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巧合的是,6人均在洛阳豫西监狱服刑时被减刑,且提前获释。其中,有一名疑犯,被判无期徒刑后获6次减刑,最终于2005年出狱。
重犯重罪 减刑做法遭质疑
“他们提前或减刑释放后,不思悔改,相互勾结,自2008年9月开始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一名办案警官称,当年9月,陈书勤、郭宏杰等4人多次跟踪一辆丰田越野车,试图绑架车主,未能得手。此后不久,团伙中的3人偷来一辆黑色帕萨特,当作作案工具。
当年10月14日,该团伙先后绑架了夏某和王科嘉,并致王死亡。10月下旬,他们跟踪舞钢市某车队队长,试图绑架,未遂。
同年11月1日,该团伙又绑架了女子赵某,并轮奸了赵某,而且试图绑架平顶山市煤炭局副局长陈某,未遂。
平顶山市检方有工作人员和被害人代理律师均对此表示不解,他们认为,这些重刑犯,获得减刑出狱后又犯下如此重罪,监狱改造效果何在?
案情陈述 警方检方有差别
前天,记者从7月12日平顶山市检察院递交的起诉书中获知,为了敲诈获利,该团伙先绑架了夏某,后绑架了王某某,最后杀害了王某某。
检方起诉书称,虽然团伙胁迫夏某杀王某某,但并未真正杀死王,最后杀死王的是团伙中两名成员。
同时,死者家属转述办案民警的话称,去年警方告知夏某杀害了王某某。但今年2月,警方起诉意见书显示,夏某只是勒晕了王某某。
死者家属将向夏某索赔
关于夏某的身份,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任书铭说,他是该院一名司机,案发至今一直没有上班。
死者王某某家属聘请的律师卢长青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将夏某列为民事被告,提出索赔要求。
平顶山市委宣传部称,此案已引起河南省有关方面重视,该省政法委已派员到平顶山督察此案,很快将通报有关结果。
平顶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分别以等待调查结果和准备起诉备案为由,拒绝受访。
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上述机关均未提供案件调查结果。
本报记者 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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