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安七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冽玮) 发生于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的陕西府谷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曾被中国公安部列为“一号大案”挂牌督办。榆林市中级法院于二十四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主犯死刑,一名主犯死缓。
府谷县位于陕西省最北部。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该县史学晓和张艳表两人从当地银行取款两百多万元人民币,驾车返回途中,遭张宏怀等四人枪击身亡,所携全部现金被劫。该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因数额巨大,作案情节恶劣和社会反响大,而被中国公安部列为“一号大案”挂牌督办,并促使陕晋蒙等五省区联合破案。府谷警方仅调取周边公路收费站的监控录像达七万多小时,将悬赏额提高至五十万元。二00八年十一月,犯罪嫌疑人张宏怀、彭德华被警方抓获,赵国强投案自首。目前另一犯罪嫌疑人尤文强仍然在逃。
榆林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宏怀、彭德华、赵国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拦路抢劫银行取款人,数额特别巨大,且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宏怀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榆林市中院判决被告人张宏怀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彭德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国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法庭宣判后,张宏怀和赵国强均未当庭表示上诉,彭德华则不服法庭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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