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继母指责自己“啃老”,43岁的梁亚林用剔骨刀杀死了继母乔某。昨天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梁亚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7万余元。
43岁的梁亚林曾两次因犯流氓罪被判刑。出狱后没有正式工作,与父亲梁老汉住在一起。梁老汉与乔某再婚后,三个人一起生活。看到继子梁亚林整天不上班,花钱都跟父亲要,乔某意见很大,她不愿让梁老汉给儿子钱,也时常唠叨梁亚林不干正事。
据家人回忆,为了与梁亚林撇清关系,乔某还曾当着全家人的面说过房子是她和老伴结婚后买的,梁亚林只有住的份儿,没有卖的份儿。为此梁亚林也很恼火,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2008年11月30日,梁亚林又与乔某大吵了一架,两人还动了手。第二天上午9点,余怒未消的两人再次在家发生争吵,梁亚林操起一把剔骨刀,猛刺乔某颈部、胸部等部位十余刀,伤及乔某的右颈内动脉、左锁骨下动脉、左侧肺脏,致乔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杀人后,梁亚林带着凶器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活得太压抑了,那个老太太总是和我作对,我实在是太气愤了。”法庭上,梁亚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否认,但他辩解称,自己并没有预谋杀害乔某。其辩护人也提出,梁亚林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本案是因家庭矛盾激化而引发,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亚林辩护人所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梁亚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作案后自动投案自首等因素,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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