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一环路东一段,一男子将两岁女儿倒提在8楼窗口,准备“先把娃娃扔下,再自杀”……对于这惊险一幕,很多市民还记忆犹新。昨日下午,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查看了事发当日的电视光碟,并仔细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批准逮捕这名叫胡滨军的男子。由于对罪名存有异议,截至昨晚9时许,胡滨军仍拒绝在批捕通知书上签字。
慎重:故意杀人还是绑架
猛追湾派出所经案民警介绍,此案虽然社会影响恶劣,民愤较大,但警方在侦办时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首先,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固定旁证,从现场目击者、邻居、物管、房东等多方面收集证据,并通过胡滨军的直系亲属,了解他以往的身体、精神和生活状态。之后经讨论,警方认为胡滨军的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侵犯了其女儿淇淇的生命权,建议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予以逮捕。
昨日下午,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调看了事发当日的电视录像资料。资料显示,消防官兵趁胡滨军不备将淇淇抢夺下来后,胡滨军准备纵身从8楼跳下,被拦住。“这个动作充分证实他想杀死女儿后自杀。”此外,胡滨军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也多次提到,自己想摔死女儿后自杀。最终,检察机关认为,从主观和客观方面来看,胡滨军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其吸毒的前因并不能使之免责。便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胡滨军正式批准逮捕。
法律界也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认为事发当时,胡滨军以女儿的生命安全相要挟,同公安机关长时间对峙,完全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究竟定性为绑架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关键看他是否真有杀死女儿的想法。”成华检察院认为,胡滨军想摔死女儿的想法表现较明显。
昨晚7时许,猛追湾派出所民警王庆华等人来到市看守所内,隔着铁窗向身穿看守所背心的胡滨军,宣读批捕的通知书。听到自己是涉嫌故意杀人,胡滨军的神情显得有点意外。由于对罪名存有异议,截至昨晚9时许,胡滨军仍拒绝在批捕通知书上签字,坚称:“我不是故意杀人。”
毒父:我想补偿女儿
据了解,胡滨军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交代,自己曾在2005年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也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胡滨军称,事发当天,妻子怀疑他拿了家中的200元钱去“溜冰”(吸食冰毒)。“我就想证明自己没有拿那200元。”胡滨军称,当时因吸食了冰毒还喝了酒,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情绪,于是将抱着女儿爬上窗台,准备将女儿扔下然后跳楼自杀,“女儿一直是我在带,我想带着她一起走,不让她在世上受苦。”胡滨军还称,自己事后已认识到错误,想加倍补偿疼爱女儿。
据了解,胡妻王兴星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称,她和胡滨军结婚后,感情还算不错,但6月20日,她发现胡滨军吸食冰毒。“从6月27日开始天天在家里明目张胆地吸。”也就是从那天起,王兴星发现丈夫精神异常,“他每天都神经紧张,一会儿说我‘偷男人’,一会儿说我在家里装了摄像头,还说我喊人打他。”事发当日,一家三口正准备回万州老家,因发现少了200元,所以发生争吵。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物管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胡滨军家人前几天已搬走了。
成华检 成都商报记者 蔡小莉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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