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7月16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 吴铭)浙江温州泰顺一名年过六旬的老汉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诱奸5岁孩童。7月16日,泰顺县人民法院对年过六旬的无良老汉黄某某诱奸幼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黄某某现年64岁,市温州泰顺县联云乡的农民。2008年12月19日11时许,被害人小敏(化名)和村里的两个男孩子在被告人黄某某家楼下玩耍,黄某某分了一些“鸡爪糖”给他们吃,又特意叫小敏到他楼上房间去拿桔子吃。
年幼无知的小敏便一个人跟黄某某到他的房间,黄某某给了她一个桔子后,拿出了一盘以前在地摊上买的黄色录像带,通过观看色情录像使自己产生性冲动,然后将自己和小敏的裤子脱掉,使自己的生殖器与小敏的阴部接触。今年5月18日,被告人黄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明知小敏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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