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16日电(记者 江耘)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自7月16日起,该省将对3个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据了解,这三个保健品曾多次在浙江省市媒体上刊发过违法虚假广告。
浙江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情况监测检查发现,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有线信息上违法虚假发布,主要在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以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且情节严重。
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其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商务电视上违法虚假发布,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情节严重。
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其广告夸大宣传治疗作用;宣传的功效也超出批准的范围;另外还扩大了适宜人群范围。
由于三个产品广告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从7月16日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三个产品进行了暂停销售。
近年来,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联合工商部门连续两年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好转,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暂停销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继续销售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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