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陵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超,酒后驾车逆行发生撞车事故。交警责任认定,刘超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昨日中午,酒精测试结果出来,刘超属醉酒驾车,目前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这是一个小车祸,相撞的两车总共损失不到500元。”南充交警一大队出现场的民警李小兵介绍,12日深夜11点40分左右,南充市民郭先生驾桑塔纳车从南充北干道顺着铁欣路前行。当车行至铁欣路口时,一辆逆行小车径直向他冲来。撞他的是一辆灰白色奇瑞QQ车,车牌为川RA8120。撞上桑塔纳后,QQ车反弹后退。几名路人见状,上前奋力将其顶住。
郭先生发现自己车的保险杠被撞坏,于是下车找QQ车交涉,双方随后发生言语冲突。4名交警赶来现场后,闻到QQ车司机酒气冲天,遂强行将其送到医院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随后带回交警大队。
交警介绍,当时该男子一直很兴奋,言语很激烈。他还掏出随身的证件给交警,以证实自己的检察官身份。交警和南充嘉陵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后,证实该男子确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超。
昨日上午,南充市和嘉陵区两级检察机关派专人进行调查,刘超被停职接受调查,“我们的态度是鲜明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贯彻最高检‘禁酒令’。”嘉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新告诉记者,目前调查的重点是刘超在当晚车祸事故中的言行。
昨日中午,血液酒精测试结果出来,由南充疾控中心和南充卫生监测检验中心联合出具的报告表明,刘超当晚送检的酒精浓度为226.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苏定伟)(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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